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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維護「性自主權」!大法官宣告「通姦罪」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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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個人「性自主權」,今日下午4時大法官宣告對「通姦罪」立即失效!愛家公投領銜人曾獻瑩對此結果表示離譜!誇張!而且不符合人民期待!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對此感到遺憾,認為國家應該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穩定。

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即日起失效。

愛家公投領銜人曾獻瑩,對此結果表示誇張!結婚雙方要彼此忠誠。離譜!居然是維護「性自主權」超過「婚姻家庭」價值。不符合人民期待!婚姻家庭的利益,若僅定義在個人權益,公共利益到哪去?國家資源本應保障婚姻家庭制度。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但刑法第239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即日起失效。

曾獻瑩認為此項細節可再討論;但通姦不應除罪,而是重罪。

媽媽盟對此解釋表示非常失望,女性對婚姻失去信心,此解釋是否象徵著「不要結婚比較好?」「工作、賺錢比較重要錢?」媽媽盟認為,國家應該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穩定,才是長治久安的做法。

面對記者提問,後續要發起遊行或抗議嗎?曾獻瑩表示,目前不考慮遊行,因為抗議沒有效果。蔡政府選擇用司法處理爭議性議題,大法官的決定不能被翻盤、挑戰,政府把大法官的解釋等同憲法位階,蔡政府丟給大法官解決,遊行100次也沒用,這其實就是某種形式的獨裁式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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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反通姦除罪2】別剝奪元配維繫家庭的權利! 性侵不該成為通姦除罪的理由
【律師反通姦除罪3】曾為婦運團體的前理事長 為何力反通姦除罪化?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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