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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愛烘焙店拒做挺同婚蛋糕判勝訴 言論和良心「自由」的?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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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0日,英國最高法院判定北愛爾蘭烘焙業者丹尼爾·麥克阿瑟(Daniel McArthur)並無歧視當事人之意,故判定兩人無罪。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的判詞引用《歐洲人權公約》所提及的思想自由、良心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權利。

引用《香港性文化學會》文章,以往不少西方法庭的判決單方面強調同性戀者有不受歧視的權利,而往往忽視、甚或輕蔑良心自由和宗教自由。在麥克阿瑟案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北愛爾蘭平等委員會」(ECNI)對於「平等」的認知似乎相當偏頗。

英國最高法院指出,上訴庭(麥克阿瑟第一輪訴訟失敗再上訴)曾表達,ECNI與麥克阿瑟的通信內容給外界一種印象,就是當「信仰成員或群體」表達自己的宗教權利遇到打壓時,ECNI對幫助他們的興趣也沒有;相反地,ECNI卻願意為原告葛瑞斯(Gareth Lee)支付25萬英磅的官司費。

麥克阿瑟夫婦向平等委員會表示信仰自由受到打壓,卻遭到忽略。(照片翻攝YouTube)

根據BBC報導,最高法院於此相當關注並批評,平等委員會的平等原則需要重新檢視,特別是嚴重限制言論及良心自由的案件。最高法院也調查到,業主明確地告知原告葛瑞斯,「不認同蛋糕上的訊息」而無法提供服務,可以推斷麥克阿瑟不是因「性傾向」拒絕服務,而是不符合本身的理念而拒之。

在第一輪訴訟中,地方法院堅持這項案件是一種「關連性歧視」(associative discrimination),指控麥克阿瑟因原告葛瑞斯為同性戀者身份而「連帶」受到次等對待,仍然犯了性傾向歧視。

但最高法院卻推翻,因上訴庭無法舉證業主做了相關歧視性行為;因為店內雇有同性戀員工、也有服務同性戀顧客,不分性傾向。也沒有理由證明業主拒絕服務原告,是因為他與同性戀群體的關連。

最後5名法官一致裁定,業主不該被強迫製作一塊他們不同意的訊息的蛋糕,並強調「沒有人應該被強迫擁有或表達自己不認同的觀點」(判詞第34段),且完全受《歐洲人權公約》的保護。

這項判決結果也引起同性戀社群的注意。同運份子塔契爾(Peter Tatchell)的讚賞:「這項判決是言論自由的重要勝利。除了意味著麥克阿瑟不能被法律脅迫支持同性婚姻,也同樣意味同性戀蛋糕師傅不能被迫製作一塊反同婚的蛋糕。」他強調,這並不是代表基督徒單一群體的勝利,而是強而有力地維持每個人的言論和良心自由。(艾以琳/綜合外電報導)

同運人士塔契爾認為,法院的判決等同剝奪社會大眾的言論自由。(照片翻攝太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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