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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教育部性平教育政策方針,為何可能傷害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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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今天(5月31日)〈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案在立法院被退回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身為教育工作者的我很有感受。身為家長,對於教育部推動友善校園是有期待的,期待每個孩子到學校都能被尊重、被善待。但是,家長們卻發現:教育部的政策方針,竟是透過社會運動所衍生的多元性別意識形態,藉此解構下一代的性別觀念!

根據公投第十一案,教育部所公告的《性平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便將性別認同和性傾向教育放到國中小─所謂的「性別認同」教育是指:我心裡認為自己是男生或是女生,便可以選擇當那個性別,企圖去除男女是天生的事實;而「性傾向」教育是指:在情慾上我愛女生、男生,或兩者都愛,都是可行的選擇。

但,國中小的孩子真的能在多元性別的架構下來去自如,卻不傷害自身的健康和情感嗎?

多元性別意識形態在本質上就有矛盾,如果一個男生的心理認同是女生,他就是跨性別,但跨性別仍然是以男生和女生作為分類依據啊!要除去男女的分類卻反而更混亂。而性傾向教育更不適合國中小孩子,因為國中小孩子正值渴望同性友誼認同的時期,女孩間的擁抱、牽手、閨密;男孩間哥兒們的打鬧肢體接觸,都很稀鬆平常,但是,當成人以同婚專法的世界去預設、引導孩子往情慾方向思考時,是不是有可能讓孩子彼此的互動變得尷尬,反而剝奪了孩子們自然成長互動的自由?

另一個為了性別認同教育而削足適履的鮮明例子,就是教育部或某些縣市教育局,為了去除廁所分為男、女的差別,撥經費將廁所改建為「性別友善廁所」,讓男生和女生都在同一個空間上廁所,置女孩的安全於不顧。前幾天才發生在新竹一間小學性別友善廁所的案例,就是因為男性可以大方地走進性別友善廁所,和女孩在同一空間如廁,造成女童被偷拍,此案件直到第五名受害女童發現後才曝光。

延伸閱讀:變態男潛入國小性別友善廁所偷拍女童 網友大罵:教育當局持續執迷不悟

當教育部在性平法施行細則裡置入「性別認同」和「性傾向」的教育時,代表它對國中小校園的合法性和強制性,要將這樣的教育灌輸給國中小的孩子。在加拿大卑詩省,一位模範老師Chris Kempling博士,在地區的報紙撰文批評同性戀的一些教材,認為它有誤導性、會冒犯不少家長和摧毀道德標準。但當地政府卻認為Chris博士違反了教師操守,被停職停薪了一個月。最後,他被逼辭去教職。台灣的未來,會不會變成這樣呢?教育部是否將根據此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來壓逼有良知的國中小教師呢?(請參考2013/10新聞:https://reurl.cc/x3gz4

公投第十一案理由書,已經清清楚楚地說明,同志教育包含:「性別光譜、多元性別、變性、男與男、女與女」, 其中的多元性別變性就是包含在「性別認同」的議題,而男與男女與女多元性別都包含在「性傾向教育」中。而教育部自己先前所拍攝的影片中,也已經清楚地定義同志教育就包括了性別認同與性傾向的教育。

性別平等教育教什麼?https://www.youtube.com/watch?reload=9&v=fHSCYj96Fwc

身為家長,感謝國民黨和親民黨團願意正視國中小教育,也期待目前案子退回教育文化委員會之後,在教育文化委員會的立法委員也要正視處理這個問題,當案子又再被放回教育部處理時,請教育部誠誠實實地回應,刪除國中小階段的同志教育,作為民主教育的最佳示範,實踐公投的民意,還給孩子純淨和真正友善的校園。(劉毅明/教育工作者)

以上言論,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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