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講員:重新定義婚姻等於重新定義孩子的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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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尤美女11月28日召開同性婚姻公聽會,長期為兒童權益倡導的美國講員凱蒂˙福斯特(Katy Faust)受邀抵台並於立院發表意見。凱蒂11月28日表示,很榮幸可以受邀參加台灣的同性婚姻公聽會,並且認為在通過這個法案前,能召開公聽會讓人民多思考是很重要的。對於同性婚姻議題,凱蒂表示,當她開始為兒童權益撰寫文章時,有許多在同性家庭長大的同二代和她聯繫,並告訴她生命的故事。

尤美女原先預計在11月17日將同性婚姻草案送出委員會,但因遭到場外數萬名民眾抗議,同意暫停審理草案,並召開2場公聽會。受邀至台的凱蒂提起自己過去的經驗,她說,「當我在10歲父母親離婚時,我媽就愛上了另一個女人,他們就在一起。所以我同時跟父親、母親兩邊一起住,因為他們的合作,所以我不會失去父親或母親對我的影響。」

在5年前,她開始寫作關於同性戀婚姻或家庭結構,「因為今天在美國同性婚姻的討論,都專注在成人在自己的慾望。但是當我們在談到婚姻跟家庭的時候,首先必須考慮到兒童的權利。」

不久之後,很快就有很多在同志家庭成長的孩童跟凱蒂分享他們的意見。澳大利亞的米莉(Millie Fontana),跟兩個母親一起成長,小時候她常常在翻相本,在找誰長得像她,她很憂傷。他們就去看心理醫生,醫生說,妳必須讓妳的女兒去見到他的父親。Milly10歲第一次見到父親時,心中才真正有平安。

另一位女士,也是有兩位母親,她們非常愛她。在他們生活當中,基本上沒什麼男性,跟媽媽的朋友們,但在她心裡面卻非常渴望跟父親在一起。她開始恨自己,可是在她周圍的人講說,「妳不需要有男人,」但她心裡面卻有這樣深深的渴望。

在美國還有今天聽到大家所說的,「小朋友只要有安定跟愛就可以了。但是我可以說,每一個小孩子都需要被他的父親母親愛。如果其中一個不在,他心中就有傷痛。」凱蒂強調,這就是孩子自然的權利。

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具備有以下權益,他們有生命權、獲得自己出生證明的權利。他們對自己父母有權利,凱蒂說,每一個成人都有責任要去認出兒童的權利是什麼,沒有任何大人有權力要求孩子犧牲基本權利來滿足自己慾望。「不管你是同性、異性,孩子都有他的權利擁有父母親。」

凱蒂表示,經過很多年的研究,發現孩子如果在父親和母親的家庭中成長,他的表現最好。「為什麼政府對婚姻有興趣?因為他們想確認大人的感受嗎?」她說,同性伴侶跟異性戀的人一樣,都一樣可以愛人跟盡責任;但是政府的責任所關切的,應該是孩童的需要,而不是大人的感受。

「當你重新定義婚姻的時候,妳就重新定義了教養孩子的事情。」新的定義的內容就像是說,其實父親或母親只是選項,不是必要的。凱蒂強調,「這是一個社會性的謊言,在我們之前有人發言說,同性婚姻中教養孩子是沒有差別的,但是那些研究的樣本非常小且偏差的,在前面兩個發言人有提到這個研究,這是比較在同性婚姻家庭中成長、異性婚姻家庭中成長的,事實上是非常小的研究樣本。」

凱蒂接著提出另一份研究,「這個樣本有160幾萬人的樣本,你在每個項目中可以看到,可以看到孩子們在情緒跟發展上的挑戰,同性婚姻家庭的孩子所面對的挑戰事實上是加倍的。」她說,這不是因為同性伴侶無法扮演好的父母角色,「重點是男人不能做母親、女人不能做父親。」最後,凱蒂說,所以當我們追求同性權利時,請一定要確保,保護兒童他們的權利,不要讓成年人的權利犧牲了兒童權利。(馮紹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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