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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台灣不要急著通過! 法國家庭組織:同婚已讓「婚姻」兩字亳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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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在2013年通過同婚後,除了法國護家團體LMPT(La Manif pour tous)每年發動萬人上街遊行外,近日法國天主教家庭協會(association familles catholique, AFC)主席安德瑞斯(Jean-Marie Andrès)接受媒體採訪語重心長地表示,同性婚姻已讓「婚姻」這兩個字亳無意義。

法國天主教家庭協會主席安德瑞斯在接受《中央社》曾依璇專訪時表示,社會對同性戀生活沒意見,他認為在法國民事結合的制度下,同居情侶幾乎享有和已婚者相同的權利,婚姻並不是兩個相愛的人最終的選擇。

對於同性婚姻,安德瑞斯不認為異性與同性的愛可以相提並論。「同性婚姻讓『婚姻』這兩個字不再有意義。」他說,兩個相愛的人結婚,僅是為了獲得社會認可,那麼婚姻的實質意義已不存在。

安德瑞斯承認,同性婚姻對他來講是一種「被剝奪感」。例如,已婚者會被身旁的人問:「是跟男人還是女人?」。不同情況卻共用一個制度,讓安德瑞斯難以適應。現在,因為要迎合社會變遷,他必須回答:「是的,我已婚,而且是跟一位女性。」

用性別區分愛,難道不是歧視嗎?安德瑞斯表示「歧視」這個名詞是同性戀運動者刻意扭曲,成為一項辯論的武器。他比喻,中國人跟法國人是不同種族,就表示你仇外嗎?同理,說同性戀與異性戀不同,就是恐同嗎?

法國已實施同性婚姻4餘年,他坦言現在撤銷同性婚姻,一樣會撕裂法國。安德瑞斯遺憾地表示:「只能說法國當時沒有探討家庭下一代的本質問題以及婚姻的意義,就讓法案輕易通過。」

最後,安德瑞斯以過來人的身份勸告台灣,不能因為是世界潮流就通過某種法律,這是一種從眾現象。分歧下更需要凝結共識,才是成熟的法律精神。「如果社會分歧,更不要急著通過,因為這是一條製造對立及鴻溝的法案。」(艾以琳/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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