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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愛法院駁回2起同婚案 法官:同婚「人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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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愛爾蘭法院裁定同性伴侶非婚姻一夫一妻關係,駁回3對同性伴侶申請婚姻案。據悉,這2起案件由當地同運團體提供法律協助,希望藉此扭轉國家執政黨認同同性伴侶的婚姻關係。

北愛爾蘭是英國唯一同性婚姻不合法的地區,不僅反對同性伴侶收養兒童,也禁止同性戀者終生不得捐血。不過北愛爾蘭同時也是英國第一個開放民事結合的地區,同居的伴侶幾乎享有和已婚者相同的權利,儘管如此,當地的同運團體仍試圖改變國家對婚姻的定義。

根據英國《衛報》報導,2014年以匿名申請的「X請願書」是1對在倫敦結婚的男同志,後來遷居到北愛爾蘭,因婚姻關係不滿被迫改為伴侶關係而提出申請。第二起案件則是2005年12月登記為同居關係的2對同性伴侶。6名當事者律師以政府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不尊重家庭及隱私生活」控訴政府歧視。

2起案件於本月18日在貝斯特高等法院(Belfast High Court)進行一審宣判,法官奧哈拉(O’Hara)判定,拒絕成立同性婚姻並不違反人權,「因為同婚的人權並不存在。」他表示,2起案件均依據歐洲人權法院認定同性婚姻不是一項人權所裁定。

當事者在得知判決後沒有接受媒體採訪便離去,同運團體「彩虹計劃」(Rainbow Project)發言人博伊德(Gavin Boyd)難掩失望表示,民主統一黨(DUP)阻擋同性戀權利多年,將考慮轉向英國首相梅伊(Theresa May)陳情。(梅伊6月曾宣布與DUP結盟)不過,奧哈拉認為,判決結果是基於法治而不是滿足少部份人的期望。(謝婷婷/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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