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同婚釋憲/大法官判民法沒保障同婚違憲 幸福盟:少數司法菁英霸凌多數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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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同婚釋憲於24日下午4點公布結果,宣判民法違憲,要求立法機關兩年內須修法,給予「同性永久排他親密結合關係」的法律保障。若兩年內未修法,同性二人得依民法婚姻章的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對此,下一代幸福聯盟與相關反同婚團體發出怒吼,認為少數司法菁英霸凌多數民意,要求監察院應儘速針對大法官之失職進行調查。

公民團體呼籲到最後一刻 自制別送葬司法公信力

「法庭不是一場戲,釋憲已無公信力!」在司法院的同婚釋憲結果出爐前,公民團體下午再次向院內喊話,要求「先釋疑,再釋憲」。安定力量聯盟游信義表示,婚姻先於法律,是人類男女自然結合誕生下一代的重要途徑。一男一女永遠忠誠穩定的婚姻關係同時也是養育下一代最佳場所,這正是國家積極立法保障婚姻的理由。但是同婚背後性解放的理念,不僅令家長無法接受,也違背人民對於婚姻家庭價值的想像。

不僅如此,同性婚姻是一項新的創制,應交由具有民意基礎的立法機關處理。在社會沒有達成共識、法案還在立法院討論的階段,司法院大法官就展開釋憲,這有嚴重侵犯立法權的疑慮,且諸位大法官和鑑定人都已有既定立場。游信義要求大法官要自制,倉促通過同婚將踩到人民的底線,會引起台灣十級的大地震,也將葬送台灣司法的公信力。

大法官硬判民法違憲 安定力量:少數司法菁英霸凌多數民意

然而依據5月24日公布的同婚釋憲結果,大法官認為民法違憲,因民法的婚姻規定沒有保障同性建立永久親密、排他性的結合關係。因此大法官要求政府單位按照解釋意旨,完成相關保障法律的修訂或制定。不過大法官允許立法者決定保障同性結合關係的方式,不論是修民法、專法、伴侶法等均屬立法形成自由。惟若立法者兩年內沒有完成相關修法或立法,同性伴侶得依民法婚姻婚定辦理,到戶政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對此,游信義怒批「少數司法菁英霸凌多數民意!」他認為司法院的釋憲根本就是一齣鬧劇,蔡政府一開始就推同婚,遇到反對勢力大動員就安排司法院來接,最後展生這樣的結果一點都不意外。「我們要求監察院立即對失職大法官發動調查!」游信義表示,同婚釋憲疑點太多,大法官極有瀆職之嫌,希望上週已接受陳情的監察院能對大法官的失職啟動調查行動。

司法院結果出爐,幸福盟和安定力量共同召開記者會抗議,安定力量要求監察院啟動調查大法官,幸福盟則強調要推公投展現民意。(圖片來源:李明凱攝)

 

幸福盟批司法失信於民 重大議題全民決定

幸福盟法律顧問葉光洲律師指出,「司法菁英不應成為社運者的代言人!」他認為司法的天平已經傾斜了,現在台灣雖然贏得亞洲第一的名聲,但是以未來會付上什麼代價難以預測。幸福盟另一位法律顧問裘佩恩律師則說,他觀察多數中南部民眾根本無法接受同婚,但大法官卻無視人民的意願宣告民法違憲,這將嚴重撕裂台灣社會,也重重地損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且同婚通過後將引發的後續效應,社會將面臨是否要通過人工生殖和代理孕母抉擇。

幸福盟青年代表簡孟軒指出,大法官這次的宣判結果過於草率,因大法官要求同婚兩年內若沒修法,就直接適用現行民法「婚姻」規定。簡孟軒質疑,面對如此高度爭議的議題,卻草率處理,以後要怎麼跟後代子孫交代?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則強調,幸福盟去年曾委託「聯合行銷公司」進行民調,結果顯示高達7成6的民眾表示同婚修法爭議應交由公投解決。他更說,婚姻定義應由絕民決定,立法院和司法院都沒有資格來更動,只有公投才能真正彰顯直接民意。

對於釋憲結果非常不滿的民眾,在雨中靜坐抗議。(圖片來源:李明凱攝)

大法官引用資料偏頗 同運文化危害校園恐加劇

在反同婚團體的記者會中,亦有後同志代表出席表達不同的聲音。幸福盟後同志代表郭大衛表示,司法院長許宗力曾強調「同性戀是否先天/能否改變」之事實調查證據是決定釋憲結果的關鍵,但是多數大法官卻引用已有特定立場的資料。郭大衛特別引述黃虹霞大法官的部分不同意見書,黃大法官指出,多數大法官宣判同婚合憲所依據的研究報告,是「既有一方立場意見者之聲明」,客觀上不足服人。

大法官黃虹霞在她的部分不同意書有提到資料引用爭議,頗令人好奇。(圖片來源:下一代幸福聯盟提供)

此外,郭大衛也批大法官在審案時,沒有顧慮到同志運動背後的自由和解放文化,這些思想充斥在同志族群中已是人盡皆知。大法官通過同婚卻沒有考慮同婚合法化後,這些自由解放文化對同志族群、社會和校園的後續影響,這使他感到非常遺憾。(李明凱/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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