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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盟:支持保障同性戀權益,反對婚姻定義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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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議題持續在台灣發酵,副總統陳建仁10日接受媒體專訪時,也就同性婚姻問題表達看法。陳建仁數度表示:「同性戀者的人權必須受到保障」,但同時也強調「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在台灣文化和對家庭、婚姻價值的理念脈絡下去考量同性婚姻。」

對於陳建仁的看法,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認為,「同性戀者基本權益保障」與「反對婚姻定義改變」並不相牴觸。

幸福盟指出,雖然「反對婚姻定義改變」,但支持保障同性戀者的基本權益,諸如生存權、工作權、免受肢體侵犯、臨終醫療等權益。幸福盟說,「我們也曾積極宣傳民法第1123條已有同性伴侶成家的條款,讓更多人知道同性伴侶已可適用民法的家屬制度保障機制」。

對於不認同擴張現有的婚姻定義,幸福盟說明,是因為家庭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位,婚姻是一種組成家庭的方式。反對政府在進行「法規影響評估」之前,就任意變動既有的婚姻制度。

幸福盟也說,按憲法23條,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人民之基本權利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為了維護兒童最佳利益等公共利益,任何關於婚姻、家庭制度之變革,均應謹慎。」幸福盟強調,特別是關於婚姻定義改變的立法,不希望兒童權益成為犧牲品,「我們反對政府躁進立法,短視近利遺害後代子孫」。(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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