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反對綠委同婚修正草案 護家盟:同性婚姻不是人權

[adrotate banner="32"]

民進黨數位立委2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參加週末的同志大遊行外,也將展開同婚草案的連署,並預期在第二會期進行二讀的委員會排案審查。護家盟24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回應,秘書長張守一表示,綜觀國際上的法庭對同性婚姻的判定,如歐洲人權法院即有判決表示,同性婚姻並非基本人權,若有歐洲國家未通過同性婚姻並不構成對人權的侵害。

民進黨此次《民法》修正案來勢洶洶,目前民進黨立委連署就有33位支持。修法將針對《民法》972條進行修改,婚姻由「男女」締結改為「雙方」。護家盟認為,若現在就修改民法972的3項條文,後續將牽涉多達1千多條的法律條文修改。且同性婚姻在許多國際法庭上並非認定為基本人權,如歐洲人權法院。

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表示,同性婚姻在許多國際法庭上並非列為基本人權,如歐洲人權法院即有判決。 圖片來源:馮紹恩攝
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表示,同性婚姻在許多國際法庭上並非列為基本人權,如歐洲人權法院即有判決。
圖片來源:馮紹恩攝

護家盟指出,目前世界各國通過同性婚姻後,去登記的同性戀者比例並沒有超過30%,且許多學者也認為,爭取同婚通過真正的用意是為塑造社會的肯定,但為何需要通過法律條文來保障?此舉將衝擊傳統的婚姻家庭價值觀。護家盟以美國麻州在2004年通過同性婚姻法後續的社會現象舉例,通過後的5年內調查顯示,青少年開始自我認同為同性戀者和發生同性性行為的比例,分別上升了50%。且17歲女孩發生同性性行為的比例,從2002年的5%上升到11%。

護家盟強調,他們反對同婚法案是為了下一代的權益,並不認同國家通過同性婚姻法。過去有許多大法官釋憲案中,有清楚對婚姻家庭的定義,表明我國憲法中所定義的婚姻家庭為一男一女所構成,如釋字554中,即寫「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功能,國家未確保婚姻制度之存續與圓滿,自得制定相關規範,約束夫妻互負忠誠義務。」(馮紹恩/台北報導)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愛傳協會(02-236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