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黃瑞明挺同性婚 詹森林贊成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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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預計在25日進行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立法院連日召開全院委員會,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接連上場接受詢答。備受關注的同婚議題,包括律師黃瑞明、台大法律學院教授詹森林在19日接受詢答時,都表示贊同同性婚姻,且兩人也進一步強調,傾向直接修改民法的婚姻相關規定,而不是另外制訂《同性伴侶法》。

時代力量黨團日前對大法官被提名人提出十問,其中有一問為「不承認同性婚姻之法律狀態是否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之保障?」對此,黃瑞明說,他贊同民間模擬憲法法庭作出的「模憲字第2號判決」。

黃瑞明表示,民法僅規定異性間的婚姻及繼親收養與共同收養,實質限制同性間締結婚姻及收養子女自由,於此範圍內侵犯人性尊嚴,並違反憲法第7條、第11條、第22條暨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意旨。

另外,詹森林則說,婚姻自由雖未見諸憲法明文,但應包含於憲法第22條的概括條款中而受憲法保障;婚姻,乃婚姻當事人為營造共同家庭生活而締結,他認為,「同性之雙方,如有營造共同家庭生活之意願,亦應享有締結婚姻之自由,故同性婚姻應受憲法之保障」。

在立法院19日詢答中,包括綠委蕭美琴、時力立委高潞・以用,分別向黃瑞明、詹森林詢問同性婚姻看法。

蕭美琴詢問黃瑞明,民法規定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結婚,同性不但沒婚姻權、親屬撫養義務與財產繼承等,「兩個人相愛進入婚姻忠貞關係,會影響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嗎?」對此,黃瑞明說「不會」,他表示,同性婚姻應與異性婚平等、同性伴侶法不是真正的平等,應該透過修改民法,讓異性、同性戀的婚姻受到相同的保障。

高潞.以用則以藝人李天柱日前的「同志造成人類滅絕」進行詢問,詹森林答詢時表示,沒有人類滅絕問題,「是否延續後代是自己的選擇,與同性婚無關」。詹森林也認同修改民法以保障同性婚姻,他說,自己對於要訂定專法或是直接修改民法,沒有特定立場,但是他認為修改民法,較能表彰保障人權的價值,因此是傾向後者。

此外,由於黃瑞明是綠委尤美女的丈夫,身分也引發質疑,藍委蔣萬安質詢時就對此提出疑慮。對此,黃瑞明則說若未來擔任大法官,對於尤美女聲請的釋憲案,他將會主動迴避。

而詹森林除了主張同性婚姻外,他也認為女性在祭祀公業相關權利上應與男性相同;另外,他也說,在確保人倫秩序基礎上,自己支持代理孕母;對於安樂死、廢死議題詹森林也都表態支持。

詹森林在接受藍委陳雪生詢答時,被問到有關死刑存廢的問題。詹森林說,「我有一些夢想,其中一個就是台灣不會有人被判死刑」,他贊成死刑在有配套、對死者家屬有足夠保護的情況下,贊同終局廢死。他還以近日獲無罪判決的徐自強案為例,他認為,徐自強案是當台灣社會要確定死刑是否繼續存在的時候,可以學習的真實案例。

不過,對於詹森林贊成廢死,藍委陳超明則十分不以為然,他直批「有沒有想到一個觀點,變相鼓勵殺人犯、鼓勵死刑犯,都用教化。」

陳超明也說,要跟詹森林打賭,如果民間司法改革組織挺廢死,台灣將有85%以上的人反對,「你們為了潮流,覺得我是人權的維護者,自鳴得意,在這個時代、在這個台灣的環境中可以嗎?」(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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