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教育要聞

台大「一夫一妻」罰3萬 學者:教部為同運創造言論「安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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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遭教育部依《性平教育法》開罰3萬,違反言論自由!牛津大學哲學博士曾劭愷1日接受訪問時表示,雖然他在倫理上並不支持台大機械系教授以聖經觀念考學生,但該題目描述完全合乎中華民國現行民法等法律,並無違法問題。對於這次開罰,曾劭愷說,「等於政府用行政權的力量來為同運人士塑造了安全空間。」他強調,校園內應該保有完全的學術和言論自由,並以美國芝加哥大學校方對言論自由的捍衛、「豆豆先生」羅溫·艾金森(Rowan Atkinson)等知名人士在2013年推動英國修改《公安法》第五條成功為例子,希望教育部正視言論自由的重要性。

牛津大學哲學博士曾劭愷表示,教育部此舉形容為特定意識形態,也就是同運創造安全空間。 圖片來源:曾劭愷提供
牛津大學哲學博士曾劭愷表示,教育部此舉形容為特定意識形態,也就是同運創造安全空間。
圖片來源:曾劭愷提供

教育部替同運人士創造安全空間

日前教育部性平會針對台大機械系考題中,出現「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等文字,判定違反《性平教育法》而開罰3萬元,引來外界諸多非議。曾劭愷表示,這次開罰等於政府為同運人士創造了言論上的「安全空間」。所謂安全空間(Intellectual Safe Spaces),就是在任何一個地方,為了讓言論不冒犯到任何一個人,於是禁止言論自由,這就是思想上的安全空間。

曾劭愷說,雖然這位教授他的出題內包含聖經真理,於倫理上不合宜,但法律上他完全沒有問題,「因為台灣現行民法對婚姻定義只有講一夫一妻,且傳統上通例上的理解都是一男一女的。」目前多元成家法案並沒有通過,中華民國現行的民法承認一夫一妻、一男一女,「而台灣中華民國的民法很大一部分的法源、法理是出於自然律,因此一夫一妻歸於自然律,完全合乎中華民國現行民法。」

《性平教育法》定義模糊不清

他更批評這次教育部性平會開罰所援引的《性平教育法》,「裡面的條文其實非常模糊,等於用非常主觀的方式解釋,並強制對台大開罰。此舉形同為特定意識形態,也就是同運人士塑造一個思想上的安全空間,嚴重違反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原則。」

大學內應以言論自由追求真理

對於機械系的考題,曾劭愷說,這位教授應有領受從聖經來的真理,「但真理不應該用行政方式定奪。」他並不支持教授用考題的方式,將聖經的真理強加在所有學生身上。他強調,這並非否認聖經、或否認學者和學術與真理無關,「學生應自己尋找真理。」

西方主流偏左 政治正確大流行

目前西方大學中,許多主要的學者在意識形態偏左派,「所以有很強烈的左派政治正確思維,包括性平、同性婚姻、墮胎、戰爭這些議題上,」曾劭愷表示,在政治正確的語言上,就不能使用如「反對同性婚姻」的言論,若這樣講可能就會有很多人抗議。

堅持言論自由應超越意識形態

曾劭愷提及自己過去的經驗,當他在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中讀書時,在德文課堂上曾問過教授一個問題,遭到教授嚴重警告,他問說,「為什麼在德文中,稱呼上帝用的是『你』,而不是用尊稱的『您』。」這問題是很簡單的語言學、或關乎德國文化的問題,並不是宗教信仰的問題,可是教授非常嚴重的警告他,強調在課堂中不可提到上帝。

當他在牛津就讀時,就發現牛津有很大一群人,主要學生和一些學者非常強烈要求所有人的言語必須政治正確,曾劭愷說,牛津大學學生會(OUSU, Oxford University Student Union)很強調政治正確,當牛津辯論學會(Oxford Union Society)邀請了右派立場人士來進行辯論,牛津大學學生會就會以學生會名義提出抗議。

「但當他們這麼做的時候,其實正在妨礙學術自由以及言論自由。」曾劭愷說,包括那位不允許在課堂內講上帝的德文教授,他其實也妨礙了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而且他以自己職權做這樣的事。」

積極捍衛言論自由

牛津辯論學會遭抗議後,雖暫時不邀請右派人士入校,但隔年再次邀請他來,並且是以講員的身分發表演講。在牛津中,牛津辯論學會最能代表言論自由的意義。

芝加哥大學作為世界一流大學,過去在校園內,也有許多要求政治正確的情形發生,有很多關乎宗教等等詞彙都是避諱的。芝加哥大學後來則由校方出面,用宣言方式來維護校內的言論自由,曾劭愷說,「學生要在課堂中講上帝沒有問題,每個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言論、信仰,並且公開辯論,這才是健康的學術自由風氣。」他認為,現在西方大學仍有政治正確的牢籠,「但他們有很強大的傳統維護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

學術自由不允許安全空間存在

「真正學術自由不應該允許有『安全空間』的存在,」曾劭愷以安全空間來舉例,「像是一個教授為了不冒犯穆斯林,於是就不允許課堂上的基督徒提到三位一體、耶穌基督是神,這就是為穆斯林塑造了安全空間;又或者,為基督徒塑造了安全空間,以致於不允許穆斯林在課堂上戴頭巾,這也是安全空間。」

「安全空間在芝加哥大學是明文禁止的,」曾劭愷表示,西方主流大學或官方、非官方,對言論自由的理解是,安全空間在校園內不應該出現,「校園應該是每個人自由表達自己言論和思想的地方,自由辯論,這樣才能追尋真理,而不是不敢辯論。」

「稱呼一匹馬像同志」遭罰 英國掀起言論自由運動

曾有一位牛津大學的學生開玩笑地稱某位騎警的馬為「同性戀」,因而遭到逮捕,並遭裁罰。裁罰的依據是英國《公安法》第五條(Public Order Act 1986, Section 5),過去在修法前,允許執法人員現場逮捕任何口說或書寫「侮辱性」字眼的人,而逮捕的標準是由執法人員主觀判斷的,而其後的判決也由司法單位主觀判斷何為「侮辱性」的詞彙。

「結果英國推動一個言論自由的法案,就是為了保障人們不會因為『稱呼一匹馬是Gay(Calling a horse Gay)』被罰。」曾劭愷說,法條在2013年終於得到修改,以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而該改革由牛津校友「豆豆先生」羅溫·艾金森(Rowan Atkinson)等知名人士推動,在英國得到廣泛的響應,最後由時任內政大臣的德蕾莎·梅伊(Theresa May)宣布正式修法。曾劭愷表示,教育部應該參考西方已經走過的這些路。(馮紹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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