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講獻瑩

衛福部修《優生保健法》為消除女性歧視 陳清龍:台灣優良家庭傳統才被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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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服部日前表示明年3月要公布《優生保健法》修法草案,在此前廣徵贊成跟反對的意見,其中「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執行長陳清龍也在邀請名單內。陳清龍和【風向新聞現講獻瑩】主持人曾獻瑩對談時提到,政府修法的理由是為了符合「國際趨勢」,台灣優良的家庭文化價值反而被歧視,這不是本末倒置嗎?

曾獻瑩引述,不少民進黨倡議女權的議員表示對修法樂觀其成,甚至還有1位女議員說「生育回到女性的本身,才是符合國際女權的趨勢」,因為任何生命就是要在被期待跟被祝福的環境下出生,如果媽媽決定不要小孩了,就應該尊重她的決定。

對此,陳清龍指出女權團體的迷思跟予盾。他認為,長期以來女權團體一直以「女性的身體自主權」來凌駕一切;現今社會所有推動自主權的團體,它所定義的就是「不能傷害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及財產」,女權團體忽略了一個事實,墮胎還是傷害了胎兒的生命,自主權再怎麼大,也不能凌駕在別人的生命之上。

他指出,所以台灣要求民眾在疫情期間出入公共場所要戴口罩,甚至重罰酒駕的人士,因為這些行為都可能傷害到別人的生命;然而,唯獨在墮胎上,因為牴觸了「女權」這張至高無尚的神主牌,任何東西都要讓位,包含胎兒的生命、婚姻以及家庭。

陳清龍認為,現在民進黨政府賦予自由派的極大的話語權,然後包裝成「進步的價值」;而反對的聲浪就被認為是傳統守舊、不進步。但進步就真的代表正確嗎?如果太太不需要先生同意,導致墮胎發生穿孔或留下後遺症,這時候先生不用負責嗎?不用照顧嗎?所以女性實行了所謂的「自主權」,留下的問題還是要配偶共同承擔,這樣自主權只做了「半套」。

曾獻瑩則說,無論女權再怎麼進步,婚姻跟家庭的本質是不會改變的,它就是代表了忠誠跟信任,這是也是婚姻中安定的元素。他強調,孩子不是「財產」,不是在誰的肚子裡就是誰的,更何況懷孕是夫妻間親密行為的結果,應該要由2個人一起討論、做出決定。

女權團體口中所說「歧視」是指沒有尊重女性生育意願的權利,而聯合國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正是衛福部修法的準則。對此,陳清龍笑說:「其實真正被歧視的那些清白又無辜的胎兒,他們的人權在哪裡?他們根本連生存權都沒有。」。

而台灣真的需要做到「聯合國的公約」嗎?陳清龍說,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被視為進步先驅者的美國都沒有簽署CEDAW公約,遑論它還是會員國;另一個會員國南韓,雖然簽下CEDAW卻沒有執行,原因是「不符合民情」。

他相信台灣的民情跟南韓不會相差太遠,因為亞洲國家普遍重視家庭倫理文化,這樣優秀的傳統結果還被歧視,其實聯合國其實對非會員國的台灣沒有約束力,是台灣政府拼了命要使命必達,還把聯合國的公約奉為圭臬,只能說「政府無所不用其極,就是想要進入聯合國」。(艾以琳/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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