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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合法開啟多元婚姻觀 女同:就是要消滅自然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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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由無數家庭所組成,健康的家庭與健康的社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傳統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對小孩成長扮演重要角色。不過隨著部份歐美國家同性婚姻合法化,亦有人質疑為何還要堅守一男一女婚姻制度?香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改變婚姻制度就像一場社會實驗,急於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可能就是一個衝動和鹵莽決定。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主席、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投稿香港《明報》表示,公眾固然可以質疑,一男一女婚姻不一定就對孩子成長有正面影響,這視乎父母自己的行為、教育方法等。不過他認為,同性婚姻合法化近年才在西方國家逐步成形,對孩子成長所帶來的影響,恐怕是經過一段長時間才能下真確定論。

作者提到,有社會聲音提出婚姻制度並非鐵板一塊:既然同性婚姻也已經合法化,婚姻也不應限制於一男一女,也可以是三人婚姻。也有人認為,婚姻何必侷限在一生一世的承諾?婚姻應該有一定雙方同意時限的「合約」,時限過了可以選擇結束。

周浩鼎指出,2013年華盛頓郵報》在提出「Wedlease」這個詞,一種類似婚姻的出租關係。只要兩人達成一年、五年、十年的契約關係,合約到期後不必有情感上的束縛一拍兩散,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離婚率提升。

他表示,可以預見同性婚姻合法化後,上述各種「新婚姻制度」亦隨時接踵而來,只是時間問題。他認為,性傾向是私人的事,國家無權干涉,社會也該給予尊重;但婚姻並不單止牽涉個人權利,更是牽動社會大衆的制度,會引起廣泛衝擊也是理所當然,特別是在華人社會。

女同志記者格森(Masha Gessen)在2012年接受廣播採訪時曾表示,同性戀運動最終的目的並不是進入婚姻,而是重新定義並「消滅」它。她坦承,同運人士用「婚姻制度不會改變」的理由告訴社會大眾LGBT願意進入兩人之間的婚姻,但事實上並不是如此,「那是謊言」。

女同志格森認為,同運目的不是在取得同婚合法,而是消滅婚姻制度。(照片翻攝網路)

「假設我有3個小孩,現在也許有5個伴侶,我希望大家都能成為一家人,我的女兒可以有2個父親,而我也可以隨時加入新伴侶⋯⋯我想活在一個可以反映現實生活的法律體系中,所以是的,我並不認為這就是婚姻。」格森說,如果要讓每個人「平等」地結婚,首先就要「解除」婚姻的定義才可以辦得到。

有些人批評一夫一妻的家庭常是傷害下一代的主因,而支持改變婚姻定義。不過這樣的理由真的足夠嗎?這就好比,設置紅綠燈是為了防止車禍發生,但是車禍發生就代表紅綠燈無效嗎?抑是讓駕駛遵守交通規則才能避免車禍?套在婚姻上,政府應該無限擴張或廢除婚姻制度,還是讓使用這套制度的人,更理解婚姻的意義呢?(艾以琳、謝婷婷/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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