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政治要聞

男女締結婚姻有不可取代的價值 游信義反對台灣推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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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20日最後一場電視辯論會,正方代表為領銜人,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反方代表為律師莊喬汝,雙方展開激辯。游信義上場時強調「婚姻是男人和女人締結而成,在正常的狀況下會生育兒女,延續人類的生命形成家庭,創造國家價值,因此男女締結婚姻是形成國家不可或缺的條件,有不可取代的價值。」

針對大法官對同性婚姻做出的釋憲,游信義批評大法官已經淪為政策背書的工具,各界都認為748號解釋文是政治推波助瀾的結果,毫無公信力,同年十月份,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人民覺得最沒有公信力的就是大法官,大法官與民意嚴重脫節,難道大法官不用檢討嗎?游信義也質疑,大法官過去在714、696、647、554、242號解釋文,都提到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為什麼748號解釋,可以推翻以前大法官對於婚姻的看法?理由是什麼,大法官釋憲內容非常的空泛。

游信義認為一個制度需要用法律來規範,表示它具有高度的價值,在人類兩三千年的歷史當中,同性婚姻只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情,實踐的結果還沒有穩定,很多實施同婚的國家已開始反對開始調整,表示這個制度有很多問題,因為它帶來很多衝突。更何況每個國家風情不同,台灣為什麼要仿效其他國家呢?他反對同性婚姻,因為台灣是一個美好的地方,游信義要大家一起對愛家公投投下同意票。

反方代表莊喬汝表示,過去婚姻並不是自己決定,有句俗語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妻子的住所過去是丈夫決定,現在則是共同決定,這就是大法官改變的;過去夫妻一旦離婚,孩子的監護權會優先判給父親,現在母親跟父親平起平坐,這也是大法官改變的,婚姻是透過一個又一個大法官解釋,透過婦女運動,一次又一次演進,她質疑婚姻制度不適合用多數決來決定。(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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