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藥物過敏難發現 皮膚癢、心悸、呼吸困難可能是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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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0多歲男性患者,服用痛風藥一年,在某次摔傷服藥過後,皮膚出現大面積的傷口,確診藥物過敏之一的「史蒂芬強森症候群」。收治該病患的北市聯醫和平院區皮膚科主治醫師林瑞宜表示,該病患腎功能原就不佳,服用外傷止痛藥後,抑制腎功能,導致代謝困難,幸好及時就醫撿回一命。食品藥物署提醒,任何人都可能對藥物產生過敏症狀,民眾只要使用藥物都須提高警覺。

藥物過敏的6大早期症狀:疹、破、痛、紅、腫、燒,常被民眾誤認為感冒而輕忽。藥害救濟基金會執行長陳文雯今(5)日根據「藥物過敏認知民調」結果指出,有7成的民眾誤以為藥物過敏可能只會在用藥後立即發生,而缺乏用藥期間亦可能發生的觀念。近8成民眾知道皮膚紅疹可能是藥物過敏前兆症狀,但對於黏膜症狀的認知仍有不足,民眾對於「破」的黏膜症狀認知仍不足,如:口腔、咽喉破皮等。

「常引起嚴重皮膚不良反應的3大可疑藥品種類為:抗癲癇藥品、降尿酸藥品、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北市聯醫和平院區皮膚科主治醫師林瑞宜表示,降尿酸、抗癲癇藥品可能在服用後較長一段時間才發生藥品不良反應。

食藥署提醒民眾,用藥後可能發生紅疹的症狀,也須留意眼睛、喉嚨、口腔等黏膜是否有所受損。任何人都可能發生藥物過敏,用藥期間要注意身體反應,尤其是初次使用、或曾造成不適症狀的藥品,一出現藥物過敏早期症狀時,應立即回診並告知用藥史,早期診斷治療可降低不良反應嚴重度。

因為藥物種類或免疫反應機轉不同,部分過敏反應會在24小時內發生,但也有部分過敏反應可能延遲至兩、三個月才出現。過敏反應除了皮膚不良反應外,若用藥後發生心悸、呼吸困難,或出現不明原因的明顯疲倦、噁心、黃疸、茶色尿等症狀,皆可能是嚴重不良反應前兆,應儘速就醫。

根據藥害救濟基金會調查顯示,70歲以上的受訪者對藥袋標示注意程度及過敏症狀認知度皆偏低,而高齡者易患許多慢性疾病,用藥種類繁多、頻次複雜,使其成為用藥問題的高危險群。

提醒民眾可於用藥期間保留藥袋或處方紀錄,若出現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提供藥袋或處方紀錄供醫療人員參考;若曾有藥物過敏史,即使不確定藥物名稱也應告知醫療人員。食藥署也提醒醫療人員,若病人出現疑似不良反應之症狀,應瞭解病人是否服用藥害救濟給付常見的可疑藥品,及早給予適當處置,以免延誤治療時機,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畢翠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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