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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政府婦女政策 民團:獨漏「全職媽媽」的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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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婦女節剛過,不少民間團體針對平衡女性職場與家庭的議題,提出針貶與解方。托育催生聯盟擬將現行「育嬰留停」延伸為「親職假」。婦女新知結合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等團體,倡議「有薪家庭照顧假」。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呼籲,現行政策獨漏「全職媽媽」,其勞務參與應納入國家勞參率計算,政府政策才會重視。

托育催生聯盟為支持家長工作與家庭平衡,提出「親職假」的修法草案,於育嬰留停制度外,創設親職假,使用期間至小孩八歲,請假計算單位縮小到「日」、「小時」。托育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表示,親職假提供父母請假彈性,讓父母可以提早接小孩,能更有時間陪伴孩子。

婦女新知也結合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等團體,倡議有薪家庭照顧假。婦女新知表示,每年7天的家庭照顧假,軍公教有薪,勞工卻不給薪,要求勞工應與公務員標準相同。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表示,根據資料顯示,國人年平均看病日數15天,平均住院日數12天,「當家人生病有住院陪病需求,現行的家庭照顧假7天根本不敷使用」,呼籲修法,新增家庭照顧假為14天。

媽媽盟秘書長陳怡朱表示,我國女性勞動力參與率在政府努力下提高。但是各項統計及社會政策中,卻獨漏「全職媽媽」對社會的勞力付出及貢獻。陳怡朱指出,政府為減輕育兒負擔,支持媽媽們就業,在補助上,托育補助(送托)比起育兒津貼(自己帶)高,而該政策方向實與台灣民眾「自己帶孩子」的信念違背。根據調查顯示,台灣民眾認為6歲前的孩子,多數仍以「父母」照顧最為理想。行政院「完善生養環境方案」同樣指出,15至49歲已婚婦女對3歲前的孩子,父母照顧為主占了78.8%。

陳怡朱呼籲,全職父母的勞務參與應納入國家勞參率計算,支付家庭主婦(夫)薪資津貼,家庭照顧者獲得應得的肯定,學校教育更應強化家庭價值,促進家人和睦相處共識和家務技能。

(記者陳維諾/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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