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兩岸監督條例納「自動生效」條款?民進黨:嚴格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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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為國內重大議題的「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日前民進黨版本的草案曝光,卻引起外界質疑。其中,國會「限期審查」、審查逾期未完成即「自動生效」的條款設計,更讓國民黨委員頻發酸言,前國民黨立委張慶忠1日更表示,一切都過去了,「樂見民進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我能理解在朝在野時心態會不同。」

根據曝光的民進黨版本,草案第六條明訂,立法院對協議草案之審查,應於90日內完成;對協議文本之審查,應於30日內完成,但得經決議延展10日;協議草案與協議文本之審查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同意。曾大力抗議服貿、並進入時代力量參選立委的律師賴中強表示,「協議文本之審議,應於30日完成,必要時,得經決議展延10日,逾期未完成視為同意」,他質疑,「請問,這跟張慶忠的行為,真的有差嗎?」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1日召開大會,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修改為談判前、簽署前、簽署後,都要經國會監督,且須依立法院通過的草案完成簽署。柯建銘表示,監督是立法院的主動權,哪有由行政機關提案的道理?所以未來就以民進黨版草案為主,新政府的行政院不會再提任何版本。

其中,飽受外界批評的自動生效條款,經黨團討論也已經修改,改為進入立院審查草案的90天內,若無法如期完成,應該交由院會議決。當完成簽署後,立院就針對這版本做逐條審議,並全案表決,還可在部分條文施行配套或施行日期。(馮紹恩/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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