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現講獻瑩要聞

有家暴問題懷孕卻不敢生 解慧珍:大人的問題為什麼用胎兒一條命來解決?

[adrotate banner="32"]

《優生保健法》可能將在立法院的這個會期(2~5月),也就是今年3月討論修法方向。除了把具有歧視意味的「優生」改為「生育」,全名改為《生育保健法》外;也將墮胎需取得配偶同意的條款刪除,未來可能連先生都不知道妻子懷孕。這是否會為婚姻家庭埋下隱憂,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創會理事長解慧珍在【風向新聞現講獻瑩】表示,有意識地做好避孕措施,會比未來墮胎所付上的代價更少。

先解決婚姻問題才是根本 大人的錯不該由胎兒來承受

解慧珍直言,若一位女性瞞著先生去墮胎,多數原因不是婚姻亮起紅燈,就是肚子胎兒的父親不是現任的配偶;不論是哪種狀況,都代表了這段婚姻充滿著不信任。奇怪的是,不去解決2個大人根本的問題(暴力或外遇),卻讓無辜的胎兒來承受大人犯的錯,是何其不公平?

解慧珍表示,自己常聽到許多女性說自己的先生有暴力問題,所以不敢生下小孩。她嚴肅地說,不處理暴力的大人反而抹煞1條生命,這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也算是用「暴力行為」來對待無自我保護能力的胎兒;如果夫妻關係也算和睦,私自拿掉小孩的舉動,更可能造成雙方關係產生裂痕。

不是亳無選擇 多做一道避孕手續比墮胎付出的代價更少

除了問題很大的配偶,要墮胎的婦女其實也需要反思。謝慧珍表示,現今女性意識抬頭,主張「生育自主權」的現代女性已經很少有像上一輩女性承受生子壓力,那麼為什麼還會讓自己在婚姻不穩定的狀況下受孕、又或者說自己尚未準備好而受孕;多做一道避孕手續並不困難,避孕藥及保險套垂手可得,甚至在衛生所都可免費索取。

她指出,現代女性能掌握自己的人生,為什麼偏偏把受孕的主權交出去呢?與其懷孕了再大喊「生育自主權」,若能把時間提前一點做好預備不讓自己受孕,這樣不需要犧牲任何生命,同時也不會傷害身體,比墮胎付出的代價少太多了。(艾以琳/綜合報導)

風向新聞重視家庭,持續關注兒童、婦女權益,

性侵害犯罪防治包括,防治性侵害犯罪及保護被害人權益。

捐款支持風向新聞關心性侵害防治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愛傳協會風向新聞(02-2369-1336 Kairos.News 2015 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