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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伴侶收養兒童?家庭主流化聯盟:勿讓孩子淪為成人慾望下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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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去年5月24日上路,根據法律上單身同志可向收出養媒合機構提出收養申請;若已登記結婚的同志伴侶,僅可收養同性配偶的親生子女。

根據﹤鏡周刊﹥獨家報導,兒福聯盟至今已成功媒合一名單身同志以及3對同志伴侶以單身身分收養孩子。兒盟收養單位表示,現行同志若想收養孩子唯一的途徑就是單身收養,這讓第一線的社工很為難,同志只能在結婚跟收養之中做選擇。

對於收養的部份,家庭主流化聯盟召集人曾獻瑩表示,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考量,反對同性二人共同收養。綜合研究報告指出,同性婚姻對家庭、子女及社會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以西方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術研究為根據,分別從「家庭結構」、「子女福祉」、「社會秩序」,說明同性婚姻對家庭、子女及社會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應。

在家庭結構上,可能會有「母性相妒相爭,不利養育孩童與雙方關係」、「子女缺少兩性平衡之角色典範」、「同志彼此忠誠度不夠,難委身於長期關係,家庭結構脆弱」等問題。

子女福祉方面,可能有「同志婚姻關係不穩,導致收養子女的學業表現不佳」、「同性父母潛移默化其子女開放同性關係」、「同性父母影響子女認定其性別傾向」。

至於社會秩序上,文章提到,「同志家庭子女受到不當性接觸比例偏高」、「同志家庭之子女較常有不良或犯罪行為」、「女同志家庭之女兒成為雙性戀的機率較高」等。曾獻瑩呼籲,勿讓孩子淪為成人慾望下的犧牲品。

對此網友表示,「看來是得守進尺了,令人反感。」、「一個無視全民公投結果而想盡辦法貫徹當權者意志的政府事實上已經無任何執政合法性!至於同性戀者領養孩子有尊重過孩子嗎!?此外,這不是歧視同性戀,而是既然選擇這種生活方式,就應接受自然之道:無法生育的天然狀況。」、「同婚收養孩子,有没有考慮尊重小孩意願?(這要等到小孩成年後才知道答案)如果不考慮小孩意願,當然任何人都可以收養孩子,單身也可以收養孩子,這才公平。」(劉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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