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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關鍵在精神鑑定引爭議!檢察官抗告成功 殺警案原裁決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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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在2019年7月警員李承翰遭鄭姓男子持刀刺殺身亡案件,上月(30)日法官判決出爐,判處鄭男無罪,以50萬元交保、強制就醫5年。引起公憤,許多民眾打到法院抗議,法院人員接電話接到手軟。而地檢署今(1)日提出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認為兇嫌交保後,確實可能危害社會安全,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嘉義地院更裁。對此,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今(1)日表示,「蔡總統支持檢方依法上訴之決定,相信相關單位能依法採取適宜的處置,以保障社會安全。」。

綜合媒體報導,檢察官在宣判10小時內,火速提起上訴。檢察官當時訊問「若對方是自己女兒是否還會刺人?」。鄭男明確表達不會,檢察官認定被告鄭男是沒有完全喪失辨識能力的。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他的妄想內容跟他這一次殺警行為的本身,並沒有絕對的關聯性。」

李承翰爸媽對判決結果非常傷心,說腦中一片空白,無法接受事實。李承翰爸爸說「太離譜」,李承翰媽媽說,「殺人裝瘋就無罪,怎麼讓警察執法安心?以後誰敢當警察?」。基層員警得知判決也現場崩潰,大罵法官是恐龍法官,以後誰敢認真工作。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也對原判決表達傷心、難過、憤怒、不平,發文表示「誰又來保護我們?究竟誰能保障我們?」

擔任此案的精神鑑定醫師沈正哲被網友罵翻,忍不住在臉書寫下簽字聲明委屈表示,「我哪裡做錯?」

沈正哲說,我秉持自己所學做判斷,在鑑定業務上,我的工作是判定嫌犯是否有精神疾病,以及他的犯行是否與精神疾病相關。

沈正哲喊冤,「我哪裡做錯?」沈正哲說,當網友質疑我不同情家屬,但如果我因為同情就影響我的判斷,只為了順應所謂的民意與社會期待,那其實往後的鑑定都不需要找醫師做,只需要辦網路投票即可,我想沒有精神科醫師喜歡做這樣的工作。

沈正哲直言,我依照我的專業做鑑定,至於嫌犯會被判怎樣的刑責則不是我能決定的,而依照台灣的法律,因精神疾病而犯行可以減刑或免刑,如果多數民眾認為這樣的法律不合理,請提倡修改台灣的法律,而非只是謾罵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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