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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教化可能!虐打輪姦少女再焚屍 主嫌改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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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新竹縣一名自稱「冥王」的男子林春雄,3年前因故糾眾虐打、性侵一名輕度智障14歲少女,導致少女身亡,沒想到林男等人還殘忍焚屍滅跡;高院在8日罕見依殺人罪加重改判林春雄死期,3名男共犯均無期徒刑,引發事端的林男女友黃曉雲則判處20年徒刑。仍可上訴。

綜合相關報導,此案發生於2015年5月間,當時遇害的邱姓國二少女,生前與一名謝姓少女爭吵,未料謝女向黃曉雲告密稱邱姓少女曾背地裡用三字經辱罵她。

為此,黃女向林男訴苦,結果,林男找來一同擔任板模工的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當幫手,到網咖店將邱姓少女押走,再以竹棍、安全帽等物圍毆她。最後甚至還輪流性侵少女,並將其丟在該地,之後邱姓少女傷重身亡,5名嫌犯事後還回頭淋汽油焚屍滅證。

一審將林春雄等5人判處無期徒刑;上訴至高院後,將林、陳2名主謀依傷害致死、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無期徒刑,何男、古男改判25年與28年徒刑,黃女因參與程度較輕改判20年徒刑。案經上訴,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更一審法官表示, 5名凶嫌雖並非預謀犯案,但手段、情節、所生損害、犯後態度都顯示「惡性重大」,審酌犯罪動機及教化可能性等,因此罕見改重判林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3名男共犯判處無期徒刑,黃女則處2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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