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三項婚姻定義公投初審過關 中選會主委強調「未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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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主委陳英鈐19日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並接受質詢,針對三項婚姻定義公投通過初審門檻,有同婚支持者質疑,中選會違反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但他澄清這三個公投不是「同婚公投」,只是如何落實同婚權益的公投,依據大法官釋字748號指出,相同性別者也有結婚的自由權,這已經是確定的。

陳英鈐表示,婚姻定義公投提案領銜人日前提案時,中選會收到後覺得題目不夠明確,也曾發函釐清,後來經過對方確認「同性有結婚的權益及自由」,他們只是希望《民法》還是維持「一夫一妻制」,同性婚姻者要結婚依照其他法律規定來結婚,這代表兩項公投案只是立法技巧上的不同而已,這不是所謂的同婚公投,並未涉及違憲。

另外,對於可否對國中小學生進行同志教育的提案,陳英鈐坦承聽證會上委員認為,這項提案有牴觸憲法平等權的疑慮,尤其是釋字748號「以性傾向為差別待遇」,必須受到較嚴格審查。但因為各種意見都有,委員會無法達成一致明確違反平等權的結論,最後基於「公民投票提案合憲推定原則」,認定提案符合公投要件,進入下一階段。

就算婚姻定義公投提案最後投票通過,相關權利人如果認為受到歧視、侵害基本人權等問題,還是可以循現有體系尋求救濟或聲請大法官釋憲,相關會議記錄將會上網公開 ,一切都按規定處理。(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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