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婚姻公投成案 游信義:帶動看重家庭文化現在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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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17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14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決議前總統馬英九所提的護司法公投,以及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等婚姻公投4項公投提案合於規定,對此,游信義說,公投成案了,過程著實不易,滿心感謝上帝。

游信義在臉書發文寫下,婚姻定義,全民決定!過去幾年,因台灣的同性戀文化推動者,透過媒體、教育、文化界、學界及政治界的強勢作為及蠻橫作風,破壞婚姻制度、巔覆道德倫理、混淆孩童性別、戕害下一代身心甚鉅。

他被迫無法對此沈默,必須為他所持守的信仰與思想發言,期為建構台灣社會的美好將來善盡他的公民責任。

游信義說,過程中,面臨許多網路酸民的攻擊、在立院抗議陳情受傷及啟動罷免黃國昌等行動,目的就是要捍衛傳統婚姻制度,改變政治文化,轉化社會氛圍,並對下一代負責。

他再次提醒及強調,婚姻制度的變革絕不只是個人情感關係或表達形式的變革,而是整個社會文化所賴以維繫的基本人倫關係之變革。它不只改變「外在的」的人倫關係,使得人倫關係錯亂(如同性戀婚姻家庭變亂了夫妻、父母、兒女等關係),更混亂「內在的」人倫價值與意義,倫常價值與意義因而消失(如性禁忌難以維持,也不再有意義,以致於各倫常關係隨時可能因性關係而瓦解)。

游信義認為,同性戀者的基本人權應受保障,但不意味同性戀者可以重新定義婚姻,此門一開,道德淪喪,同時,也不意味締結所謂的「同性婚姻」是一種基本人權。其實,「基本人權」之內涵並不明晰,究意應包含哪些項目尚有爭論,但無論如何「同性婚姻」絕非是理所當然的一項。

況且,即便締結婚姻是基本人權,也不意味著享有此項權利者可任意締結婚約,正如享有言論自由權者不可任意言說一樣,所有基本人權都如此。

游信義說,男女兩性婚姻家庭是形成人類社群自然且基本的單位,無可取代,因為:
一、男女兩性婚姻能自然地延續人類生命,生育尊貴的人。
二、男女兩性婚姻能自然地形成倫常秩序,作為社會秩序之基礎。
三、男女兩性婚姻能自然地養育美善人格,發展人的各項美德。
四、男女兩性婚姻能自然地成為人類創發各種價值文化之基石。
因此男女兩性婚姻是尊貴、獨特而不可取代的,它的價值需要特別保護,而非倒行逆施傷害毀壞。

他強調,堅決反對歧視同志,但堅持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重大議題由公投決議,最沒爭議。希望透過這次公投能夠帶動理性論證的政策討論,並持續喚醒公民,關心國家社會。

他也說,整個團隊經過許多不為人知的努力和辛勞,來到了這個時刻!「婚姻家庭,全民決定」不再只是口號!將親自實踐國民主權的最高展現。「轉化社會,帶動看重家庭的文化,現在才要開始!不要覺得疲憊,我們一起繼續努力!」(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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