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幸福盟:如果連自己孩子都保護不了,這個國家有什麼偉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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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捍衛正常下一代正確受教權,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領銜提出「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不應對未成年孩子實施同志教育」公投提案。中選會14日召開聽證會,審查「適齡性平教育公投」一案,曾獻瑩說,如果我們連自己的孩子都保護不了,這個國家有什麼偉大可言?

曾獻瑩在聽證會發言時表示,依公民投票法及聽證會作業要點,聽證會的目的在於「協助」提案人釐清案由,而不是以「實質審查」甚至「攔阻」公民投票,必須再提醒,在公投法修正通過後,公投審議委員會已被廢除,中選會只能以客觀中立,沒有預設立場的態度,作形式要件的審查。

他指出,這次提案為創制立法原則公投案,目的在規範國中、國小性別平等教育內容,保護國民教育階段內兒少身心發展,避免未成年兒少接受不適齡性平教育。性平教育中的「同志教育」因為帶入性別光譜、多元性別、變性、男男、女女等多元情慾內容,並不適合心智發展尚未成熟國小學生,或者正經歷青春期、身心快速變化的國中生。

曾獻瑩說,本案內容明確:同志教育並不適合國中、國小學生,因此提起公投。「尊重」他人的品格,藉由家庭教育、生命教育或品格教育,來培養學生尊重不同生命個體的品格,而不是在國中小階段導入複雜的同志教育,倡導多元性別及多元情慾的意識型態。然而我國《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卻明定,性平教育須包括「同志教育」。

曾獻瑩指出,自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以來,同志教育已為台灣帶來負面影響。而教育部研擬中的十二年國教課綱,規劃於「國小」讓小學生「認識」生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的「多元」面貌,將可能為國小學生帶來嚴重的性別認同混淆,影響孩童的性傾向及身心發展。

針對中選會設定的議題二,若同志教育並非性別平等教育法所硬性規定,仍是政府以以重大政策方式實行的一個政策方向,曾獻瑩說,則本案可以經由聽證會釐清後,依公投法賦予中選會的權限,協助本案作一個比較好的公投提案分類。

「最後提醒中選會及所有關心本案的朋友,本案動機為保護兒少,並非仇恨!」曾獻瑩表示,國民教育階段(國中、國小)是兒少身心急速發展的階段,性別認同和性傾向的發展亦尚未定型。若此時對孩童實施同志教育,恐有害其性別認同、性傾向及身心健康發展。當兒少出現性別認同問題時,應予以輔導和諮商,而非肯定兒少否定自己的生理性別,使孩童陷入更混淆的狀態,甚至引導他們去做風險極高且不可逆的變性手術。

曾獻瑩強調,本案所提出的是對於同性戀文化成為教育的內容,進入到國中小,提出公投。很遺憾的一些社運團體為了特定目地,把本案貼上仇恨的標籤,把自己塑造成為弱勢的保護者,但卻忘了,最弱勢的是還不會為自己權益發聲的孩子。

他說,自己是一個父親,是為了孩子發聲,為了台灣的下一代教育發聲。同志教育亂象,已為台灣下一代帶來許多負面影響。曾獻瑩強調,發起此公投,不但不違憲,更是憲法保障人民的精神,「如果我們連自己的孩子都保護不了,這個國家有什麼偉大可言?!」(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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