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

不教性平教育恐有性霸凌?全長聯:品格教育才能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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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教育爭議再度延燒,雲林縣政府先前向各國中小學發文,要「替換」部分版本性平教材中的「性別光譜」,但昨(14)日性平團體抗議,不教恐造成性別歧視與性霸凌,並向教育部檢舉。對此,雲林縣政府教育處長梁恩嘉解釋,性別光譜建議去除是經審查會評估建議,避免強迫學生作性別定位;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劉世鴻則強調,不應將性平教育與性別歧視、性霸凌強加關連,因後兩者需要正確的品格教育來端正。

雲林縣政府7月3日依據雲林縣議會決議,行文至各國中小學,對「康軒」及「翰林」版八年級綜合活動教科書中的「性別光譜」,要改以其他教學活動替代。這份公文引起「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跳腳指控,性平教育法和課綱都明訂多元性別的教學範疇,不教恐令性別氣質遭霸凌的「葉永誌」事件再度發生。

性平教育協會表示,竹市、花蓮縣、台中市及高雄市政府已有類似提案,都因家長的反應,地方政府和出版社受壓刪減爭議教材。教育部國教署回應,建議雲林縣政府回歸國民教育法規定,依課綱推動課程。

然而,雲林教育處梁恩嘉昨指出,公文是依照雲林議會決議,並由雲林縣議員、家長、教師等各方代表所組成的「爭議性性別平等教育國中小教科書審查評估會議」審核,結果認為「性別光譜」適當占69%,認為不適當占31%,但要學生圈選的部分版本仍不恰當,為了避免學生誤會,才發文請教師以其他教學活動替代。

梁恩嘉解釋,性別光譜部分版本要學生圈選,有引導、強迫學生做性別定位之嫌,為避免誤會產生霸凌與歧視,不引導學生作性別判斷,所以教科書審查評估會議才會建議去除,但最後版本選用仍交由學校決定。今日,教育處聲明稿也再重申性平教育應遵循「尊重與包容」的原則,「妥適」引導學生認識多元性別現象。

全長聯理事長劉世鴻則說,肯定教科書審查評估會議的決議,認為圈選性別定位不尊重學生隱私,也沒有考量到教學現場可能衍生的狀況。且「多元性別意識」涉及生理性別(Sex)與社會性別(Gender)概念,因混入了「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的概念(註一),造成了性別可以流動或改變的錯誤引導,教科書內文脈絡與用字上都應做出明確修正,避免定義不清。

此外,劉世鴻也指出,尊重教育部依法訂立課綱,但實際執行上,應重視學生的個別需要,給予適齡適性的教導。最後,對性別歧視與性霸凌的疑慮他回應,這需要性平法在尊重、接納和包容的原則教導上落實,並且結合家庭、學校等各界對品格教育的重視才能治本。(李明凱/綜合報導)

註一:

劉世鴻指出,生理性別(Sex)是指生物學和醫學上定義,社會性別(Gender)是指男女兩性族群間,基於社會、文化、歷史等多樣性因素而產生的差異特徵。劉世鴻特別強調,聯合國在社會性別的定義上,仍以男女兩性為基礎。然而,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根據維基的定義,它指的是「個人」對特定性別的持久性情感、浪漫、與性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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