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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化妝品大調查 DR.WU、貝德瑪違規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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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品牌違規挨罰!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14)日公布105年度網路價購化粧品查核結果,160件中有34件產品出問題,其中發現,DR.WU VC微導美白精華乳產品未驗出美白成分,貝德瑪防曬乳則是驗出成分與標示不符,兩者分別開罰3萬元。

食藥署去年抽驗momo、PChome等9大購物網站,販售的洗面乳、乳液、防曬劑及指甲油等共160件美妝保養品,進行產品標示及品質檢測,標示檢查結果共128件符合規定(合格率80%),32件標示不符合規定。包括雅詩蘭黛、SK II、Kiehl’s等品牌潔面乳,以及OPI、Dior等品牌指甲油,因標示成分有誤、無中文標籤等原因違規。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副組長朱玉如表示,抽檢的160件產品中,食藥署進一步對其中的64件產品進行品質檢測,發現有2件產品的成分與標示不符,包括DR.WU VC微導美白精華乳50mL,包裝標示的美白成分之一「EthylAscorbiic Acid」未驗出美白成分。

另一款法國貝德瑪皙妍高效防曬身體乳,則被驗出含有2個包裝標示外的成分,但均非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兩者均遭開罰3萬元。

食藥署指出,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及「化粧品之標籤仿單包裝之標示規定」,化粧品的標籤、仿單或包裝,需刊載廠名、地址、品名、許可證或核准字號、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保存方法以及保存期限等,自國外輸入之化粧品,尚須載明輸入廠商之名稱、地址,並不得有涉及醫療效能、虛偽或誇大之宣稱。另外,依同條例第10條與第21條規定,輸入或製造化粧品的原核准或備查事項,非經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不得變更。違反前述規定者依同條例第2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入銷燬之。(畢翠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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