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

論文造假案審議結果出爐!教育部認台大有缺失、重砍5400萬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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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論文造假案鬧得沸沸揚揚,教育部30日公布台灣大學郭明良團隊學術倫理案審議結果;教育部指出,台大校方有監督管理不周行政缺失,造成外界質疑,影響我國學術信譽,因此,決定扣減台大106年度5400萬元補助款。這不僅是首度有頂尖大學遭教部扣款懲處,也是史上最高的扣款金額。

教育部說明,因國外網站「學界同行審論平臺」(Pub Peer)質疑郭明良發表數篇論文,在不同的實驗數據使用相同圖片剪貼,影響實驗結果的準確性,涉有數據造假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教育部於105年11月15日函台大依規定查處,台大經校內組成專業審查委員會調查處理後,於106年2月24日召開校教評會審議並完成調查結果,函報教育部。

台大共調查17篇被檢舉論文,認定其中8篇8位主要作者違反學術倫理並作成相關處分;非通訊作者其他共同作者則無法認定須負論文錯誤直接相關責任;台大並認定校長楊泮池於接受調查論文中擔任共同作者是合宜的,其參與部分無違反學術倫理情事。

教育部指出,本案因郭明良研究團隊所發表論文涉及教育部國家講座及學術獎獎項、獎補助經費、教師資格審定及學校學位授予等事項,且為國內社會高度關切案件,因此,教育部針對本案進行審議並釐清相關人員責任。

教育部說,查郭明良於97年獲選教育部第52屆學術獎,其申請學術獎著作計有12篇論文,其中有4篇為被檢舉論文。4篇論文中有3篇被認定違反學術倫理,郭明良皆為通訊作者,應負擔最大及全部責任。有關郭明良的學術獎,經提教育部學術審議會審議後,經出席委員票決全數同意,撤銷其學術獎資格並追回獎金新臺幣60萬元。

另外,教育部也指出,依台大調查結果確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台大未能及時妥適處理並完成調查結果,造成外界質疑,影響我國學術信譽,學校顯有監督管理不周之行政缺失,「教育部業扣減該校106年度補助經費計新臺幣5400萬元」。

至於督導學校限期檢討相關作者責任與處分部分,教育部將函督導所涉學校依教育部審查認定結果及責任歸屬原則,於3個月內,依下列規定處理,至於涉及其他研究機構則另轉知機構處理,包括教師停聘、解聘、不續聘或其他校內懲處;教師資格審定;學位授予;其他共同列名作者相應責任之檢討。

此外,教育部也強調,台灣大多數教研人員都是嚴謹誠實的研究者,非常少數的人會違反學術誠信,教育部與科技部對發生學術不端行為相當重視,除積極處理,絕不寬貸,同時從個案中檢討,透過政策積極引導、調整資源分配,建立尊重多元價值教研升遷制度、健全學研計畫補助與獎勵審查指標及相關評鑑體系、強化學術倫理政策與規範(含列名作者規範與責任)、建立從計畫主持人、指導教師、研究者到學生倫理教育機制。

教育部說,也將與科技部合作,就學術研究及調查學術研究不端行為制定基本規則,並防治相關學術不端行為,以協助學術研究者回歸研究初心,以求真求實的態度面對學術研究,並使教研人員有所遵循,建立好的學術文化的風氣。(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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