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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中校園傳野外性愛 律師:亂傳影片恐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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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雖然誇張!但也別亂轉傳影片,因為散佈行為同樣觸法。國立台南一中校園上周末接連兩天發生野外性愛的荒唐事件,過程甚至被學生用手機拍上,傳到臉書「黑特南一中2.0」粉絲頁,讓網友大幅討論,也引來警方跟校方的重視。

「黑特南一中2.0」粉絲頁在5日流傳兩段野外性愛影片。根據PO網友的說法是,台南一中在3日舉行園遊會,結果在206教室外面,居然有一對男女面對面坐在地上,一開始先穿衣服磨蹭,之後男生脫到全身赤裸、女生則是下半身赤裸;兩人激戰結束後,男生還把女生「丟包」!自己先走人,留下光溜溜的女生一人獨自坐在地上。

這兩段影片流出後,引發討論,南一中也被部分網友消遣為「國立台南第一高級砲場」,引發兩極論戰。

據相關報導,南一中秘書林坤宏受訪時證實,場景確實在是該校校園,但從兩起事件當事人穿著研判,不是該校學生。他說,南一中在3日舉行園遊會,4日沒有活動,但校園都是開放的,校方沒有報案,但已請教官室釐清中,並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並積極宣導、防止有相關情事再度發生。

儘管校方不願報警追究,但警方認為教室外男女性交行為已觸犯《刑法》公然猥褻、妨害風化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嫌,台南市警一分局5日派員到南一中調閱監視器畫面,警方表示,男女主角已涉嫌妨害風化,查出身分後,會依法偵辦。

另外,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執業律師李學鏞表示,校園屬於公共場所,情侶選擇在廁所或教室內作愛,若目的就是要供他人觀覽,就已經觸犯《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若有意圖營利,則加重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如行為人沒有供人觀覽意圖,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處以六千元以下罰款。

另外,拍下影片散布的學生恐也無法置身事外,因為,行為人已構成《刑法》第235條,散佈、傳送或販賣猥褻影像,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至於校方未善盡管制、監督責任,若因此造成他人損害,被害人還可向校方提出民事賠償。

事情越演越烈後,「黑特南一中2.0」粉絲頁上有人發文說,「雖然一開始我也覺得興奮,跟著一起瞎起鬨,但事情卻越鬧越大,大到一發不可收拾。」、「同學們,我們是否應該停止我們的行為了,給當事人一條活路走,相信各位也都不希望,自己哪天犯錯了,卻被人一直散佈,想悔改卻從此留下了汙點,再也銷不掉吧!懇求各位,如果影片有下載的,希望各位能夠刪除,如果不想,至少不要再散佈出去,再給當事人造成更多傷害了。」(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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