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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遭凍黨工沒薪水 兩黨議員頻向勞動局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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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國民黨工會向北市府勞動局抗議國民黨積欠薪資,勞動局發函限令國民黨18日前發薪,昨日(20日)國民黨市議員和民進黨市議員在市議會質詢時分別向勞動局施壓,雙方都針對《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第九條「法定義務」定義和黨產解凍處置向勞動局有不同要求。

台北市勞動局於5日收到國民黨企業工會陳情國民黨未發放9月薪水,隔日(6日)勞動局發函國民黨限期本月18日前給付完成,18日當天下午國民黨以因《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資金遭凍結,關於發放勞工薪資應適用該條例第九條「法定義務」予以解凍。

針對此事,國民黨市議員陳炳甫昨日表示,勞動局開罰國民黨基於保護勞工的基本權力,但目前國民黨不是不發而是戶頭遭凍結發不出來,基於保護國民黨內同屬勞工的黨工,應「有義務」、「主動地」發函向不黨黨產委員會要求解釋第九條「法定義務」外,應也要再次「發函」特別強調應優先解凍部分黨產來給付勞工薪水,避免勞工權益遭到損害,呼籲不要「應作為卻無所做為」那是公務員最大的恥辱。

而勞動局局長賴香伶則回應,解釋「法定義務」的函一定會做也已經做,但就能否解凍薪資條例規定已很明確,勞動局沒有能作為的空間也不屬於勞動於的職責範圍,故請國民黨自行照流程申請解凍,並自力尋求其他管道籌集薪資。

稍後,輪到民進黨市議員劉耀仁質詢時,他則針對勞動局新聞稿內所表示已向不當黨產發函申請「法定義務」釋義表示勞動局管太多了,因國民黨本來就不應該用不當黨產來當薪資發,且本應該自己蒐集合法經費來源來給付,勞動局不應該多此一舉去發函請示,甚至當他們援引「法定義務」時就已經承認永豐銀行戶頭裡的5.2億黨產是非法的,不能用它來發薪水是全台灣的共識,該罰就罰。

賴香伶回答說,接受到國民工會陳情而要求國民黨限期發薪,都是依勞動法執行,而發函至委員會請示,也是遵照行政一體原則,若委員會裁定「法定義務」不涵括薪資給付,他們會立即開罰。(李明凱/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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