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聞

惡狼性侵高二少女害產子 竟塞200元要求不得聲張

[adrotate banner="32"]

令人不捨!花蓮縣有一名17歲被害少女,居然遭自己阿姨的同居男友強行性侵,這匹惡狼得逞之後,竟塞新台幣200元給少女,要其不得聲張,而無辜的被害少女因害怕,沒有對外透露自己慘遭不幸,最後竟還產子。

判決書指出,這起性侵案發生在2013年10月間,當時就讀高中二年級的17歲被害少女,搭乘其阿姨的同居人林姓男子所騎乘的機車返回花東交界處所時,少女被林男帶往一處橋下涵洞內,並強行脫去少女內衣褲、壓在地上性侵得逞,事後還硬塞200元給少女,藉此安撫、要求少女不可對外透露此事。

事隔不到一週,林男再度獸性大發,又一次趁著騎乘機車載少女返回住處時,騎往另一處橋下涵洞內,同樣將少女強壓在地性侵得逞,事後再度塞給少女200元封口。

隔年5月,被害少女的姐姐發現妹妹肚腹隆起,疑有懷孕跡象,以驗孕棒測試證實懷孕,家人追問後,才得知少女慘遭林男性侵,隔天報警處理。少女隔年產下一子,經鑑定確認生父為林男,林男日前遭花蓮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

林男在事情曝光後,遭花蓮警方逮捕並依妨害性自主罪送辦,經地院審理,一審判處6年有期徒刑;林男事後則跟少女家屬以20萬元達成調解,上訴二審求法官從輕量刑。

不過,但花蓮高分院法官認為,林男為滿足性慾,在一週內對少女強制性交2次得逞,導致少女懷孕,造成女方身心難以抹滅之重大傷害,且此傷害難以完全恢復,駁回上訴,維持前審判決。(李遊博/綜合報導)

★風向新聞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各縣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愛傳協會(02-236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