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聞

惡狼甩耳光逞私慾 少女急喊「我有性病」被丟包

[adrotate banner="32"]

一名林姓男子在車內企圖對一名16歲少女霸王硬上弓,聽聞被害人大喊「我有性病!」悻悻然開車離去,少女被丟包,跑到附近民宅求救並報案甩耳光

綜合媒體報導,新竹縣1名16歲少女,前年間與林姓男網友相約碰面,不料男方突然獸性大發,企圖在車內不軌,少女當下急中生智,高聲大喊:「我有性病!」令林男當場嚇傻、性慾全消才作罷,最後將其丟包在水庫附近。

新竹地院審理後,考量林男已和少女家人達成和解,日前判刑1年10月、緩刑2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被害人2016年9月間透過交友軟體「BeeTalk」認識林男,當天便答應邀約外出,並搭上對方車輛前往新竹縣寶山第二水庫環湖道路聊天。

兩人單獨聊天約會,林男見地處偏僻竟心起歹念,突然抓住少女手腕後將其推倒,少女奪力抵擋甩林男巴掌,力圖阻止他的行為,欲被甩耳光動粗,導致身體多處瘀青,靈機一動突然大喊:「我有性病!」語畢讓林男嚇傻,憤憤離去,將對方丟包在路旁,少女立即向附近住戶求救並報案。

全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林男為逞一己私慾,卻違反被害人意願,企圖以強暴方式硬上,已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過程中動粗,導致對方受有雙側顴骨瘀青、左膝瘀青及右腳背瘀青等傷害,對原告之身心健康及身體自主權益造成危害,所作所為殊值非難。

新竹地院認為,林男事後與被害少女父母達成和解,考量林男已坦承犯行,並與對方父母達成和解,而且當庭支付全額,犯後態度尚可,因此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畢翠絲/綜合報導)

在愛中竭力追求真理,重視媒體對家庭及年輕人的影響。支持風向新聞,♡ 捐款連結:

http://lovecom.org/donate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好友人數

 

愛傳協會風向新聞(02-2369-1336 Kairos.News 2015 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