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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研究:從小訓練小孩做家事 長大不當草莓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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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由於少子化,大多數的父母都幫小朋友打理好一切,許多小孩根本沒做過家事,但是這樣真的好嗎?哈佛大學學者曾經做過一項調查研究,得出一個驚人的結論,勤於做家務與不愛做家事的小孩,成年之後的就業率為15:1,犯罪率是1∶10。另外,愛做家事的孩子,離婚率低,罹患心理疾病的機率也較低。專家指出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家務勞動與孩子的動作技能、認知能力的發展以及責任感的培養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其實從小教育小孩在家庭中應該負起的責任是很重要的,家長應為孩子創造環境和條件,對孩子進行早期勞動訓練,讓小孩在體驗中成長大。以下就為大家介紹不同年齡層的孩子可以做哪些家務勞動?

9-24個月:可以教寶寶自己把髒的尿布扔到垃圾桶裡。

2-3歲:可以在家長的指示下把垃圾扔進垃圾桶,或幫家長拿取東西、幫媽媽把衣服掛上衣架;父母可教小孩自己使用馬桶、刷牙、澆花及晚上睡前整理自己的玩具。

34歲:如家中有貓狗,可教小孩餵寵物、飯後自己把盤碗放到廚房水槽裡,幫助媽媽把摺好的衣服放回衣櫃,把自己的髒衣服放到洗衣籃裡。

4-5歲:不僅要熟練掌握前幾個階段要求的家務,並能獨立到信箱裡取信件、自己鋪床、準備餐桌(從幫家長拿刀叉開始,慢慢讓孩子幫忙擺盤子)、飯後把髒的餐具放回廚房,自己準備第二天要穿的衣服。

56歲:可訓練小孩幫忙擦桌子、換床單、自己準備隔天上學要用的東西及收拾房間。

6-7歲:在父母的協助下幫忙洗碗盤,能獨立打掃自己的房間。

7-12歲:家長可教導孩子做一些簡單的菜、幫忙洗車、吸地擦地、打掃廁所、教導孩子使用洗衣機以及丟垃圾。

13歲以上:家長可訓練做小孩換燈泡、換吸塵器裡的集塵袋、清理冰箱及小家電、折衣服等。

最後提醒,要求小孩做家務一開始可能會讓家長傷透腦筋,此時家長可以讓孩子感到自己的重要性、給孩子提供選擇的權利、把任務細分化,並給孩子做示範、停止批評、強迫小孩及提供非金錢及物質作為獎勵等方式,讓孩子們願意去做家務。(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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