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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不允許同性戀、通姦 印度參謀總長:軍人無特權,軍紀不跟隨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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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參謀總長拉瓦特(Bipin Rawat)日前在年度記者會上被問及有關去年印度最高法院將同性性行為刑法除罪(IPC第377條)的判決時,公開表示,國家給予平民的部分權利不適用於軍隊。「同性戀及通姦在軍隊中是不可接受的,我們不允許這種情況在部隊中發生」。

根據印度《economictimes》報導,拉瓦特進一步指出:「雖然軍隊不能凌駕法律,但憲法仍然賦予它的獨立性。軍隊本質上是非常保守的,我們不允許同性戀(homosexuality)進入部隊,相關犯罪行為將依軍法處置」。

印度有著 156年歷史的刑法第 377條,「任何男性、女性、動物只要從事違反自然定律的性行為」,最高就有可能被判10年有期徒刑。2018年9月,印度最高法院宣布刑法第 377條中歧視性傾向的描述違憲,因此裁定除罪化兩個成年人在合意下的「非自然性行為」,將同志性交除罪化,對LGBT族群而言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

不過,該裁決並未影響國防部服務規定,根據1950年的陸軍法第46(a)條,任何犯有殘忍、不雅或不自然的醜行者,經軍事法庭定罪後,將面臨長達7年的監禁。也就是印度軍隊依舊禁止同性戀,並將其視為應受懲罰的罪行。

印度參謀總長拉瓦特日前在年度記者會上談到有關LGBT問題時表示,根據軍法,印度軍隊無法接受同性戀行為。他強調,軍法並未凌駕法律之上,但他指出,在加入印度軍隊時,軍人們便失去了一些權利和特權,這是憲法所規定的。他最後強調,軍隊紀律不跟隨西方風氣,並維持其保守風格,軍隊將嚴肅地看待此問題。(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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