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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緬因州提醫助、護士可進行墮胎 反對者:醫療、法律應堅固生命、非終結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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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緬因州民主黨州長珍妮特·米爾斯(Janet Mills)日前提出一項法案,允許醫生助理和護士進行墮胎手術,並表示現今法律需要這種改變,以擴大“生殖保健”​​的範圍。

根據《Christian Headlines》報導,根據該州目前法律,只有醫生才能進行墮胎,而州長提出的LD 1261法案,載明允許高級執業註冊護士,或醫師助理進行墮胎。根據該法案支持者稱,若法案通過,將使該州的墮胎診所數量從3所增加到18所。

米爾斯表示,允許高級執業註冊護士和醫師助理,進行其他州已經允許的藥物流產墮胎,將確保緬因州婦女,特別是農村地區的婦女,能夠獲得生殖保健服務。

根據《Bangor Daily News》報導,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簡稱ACLU)和美國最大的計劃生育協會(Planned Parenthood)正積極地推動現今法律朝此方向改變。古特馬赫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稱,美國目前已有八個州允許醫生以外的醫務人員進行墮胎。

對於州長所提的墮胎法案,緬因州基督教市民聯盟(Christian Civic League of Maine)執行董事卡羅爾康利(Carroll Conley)強烈反對該法案。他表示,任何醫療保健和法律的擴張都應該是堅固生命、而不是終結生命。(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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