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紐約新法允許晚期墮胎 主教怒:堅持保護子宮內的嬰兒
[adrotate banner="32"]
為防保守傾向的聯邦最高法院會推翻現行墮胎法,紐約州議會迅速推立法,於22日表決通過加強對墮胎權的保護,還將墮胎法屏除於刑法之外。
紐約州參眾議會於22日表決通過法案,通過新墮胎法。根據1970年墮胎法,除非懷孕婦女的生命處於危險,否則禁止懷孕24周後的墮胎手術。新法允許如果孕婦的身心健康受到威脅,也可以進行晚期墮胎。此外,該法案還將墮胎自刑法中移除,而是將其置於公共衛生法規中,並取消了對該程序的大多數保護措施和規定,同時授權醫師助理和執業護士進行部分墮胎手術。
隸屬民主黨的州長柯謨(Andrew Cuomo)為慶祝法案通過,還下令包括世界貿易中心在內的州著名地標,點亮粉紅色燈以示慶祝,他甚至表示,希望其他國家能夠效仿紐約,並通過相似的法令。
紐約樞機主教杜蘭(Timothy Dolan)大力反對法案,並且稱之為激進,「新法律是對最弱勢群體權利的侮辱。對我們來說,堅持保護子宮內的嬰兒,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人權問題。這不是任何宗教問題,而是人權問題」。
有關法案首次於2007年提出,當中包括把墮胎從州刑事法典之中刪去,且確保即使最高法院改變「羅伊對韋德案」的裁決,紐約女性仍繼續有墮胎權。在過去,因保守派的共和黨保有州參議會多數席位,令有關法案未能通過。但去年選舉,民主黨包攬了州議會的控制權,便迅速地通過立法。
前陸軍外科醫生歐瑪(Omar L. Hamada)強烈抨擊該法,表示該法是「慶祝嬰兒的死亡」,並且表示,在妊娠晚期絕對沒有理由殺死嬰兒,站在醫學角度,妊娠晚期出現問題,為了嬰兒及母親的安全,分娩是最好的方法。(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