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聞

小燈泡案二審7月底前宣判 小燈泡媽媽這樣說

[adrotate banner="32"]

發生於2016年3月28日上午、震驚全國的內湖小燈泡案,台灣高等法院16日提訊王姓犯嫌進行延押訊問;王嫌對是否要延長羈押沒意見,法官說,考量速審法相關規定,希望本案最晚在7月底前宣判,近期將密集審理,但王男的律師團主張重做的精神鑑定剛完成,仍需時間消化並提出書面意見。

暱稱小燈泡的3歲女童,在前年3月間無辜遭王嫌猛砍頸部,導致她身首異處,當場死亡。去年5月間,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酌王男再犯風險高,犯後沒有絲毫罪惡感、同理心及悔意,但受限聯合國《兩公約》規定,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及身心障礙者判死為由,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在去年7月上訴高院二審,審理重點就在於王嫌犯案時的精神狀況,有無得以減免刑責的條件。

綜合相關報導,王嫌羈押期限將於本月23日屆滿,法官吳秋宏問王嫌的身體狀況以及是否要延長羈押;王嫌表示,每天都有吃精神科的藥,目前身體情況還可以,對延長羈押沒有意見。

吳秋宏說,高院委由台大醫院對王嫌做的精神鑑定報告已完成,為配合速審法羈押期限相關規定,近期將密集開庭審理,預計5月辯論終結,希望最晚7月底前進行宣判。至於是否延押,將另行裁定。

對此,小燈泡母親也在臉書發文寫下「覺得超不爽」,她說,被害人在訴訟中的角色為何?即便司法改革談了,司法院也大張旗鼓地開了被害人訴訟參與的公聽會、記者會,熱烈的討論了被害人的各種權益,但….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講再多都是屁!!

「看到新聞,我終於又知道了本案的進度『五月辯論終結,希望最晚7月底前進行宣判』」,司法制度,非常優秀的始終如一!從偵查庭到二審,都一貫的保持著當事人得透過新聞才知道訴訟進度的狀態。

對於小燈泡母親開罵,高院回應表示,其實合議庭先前每次開庭都有通知到庭,但小燈泡母親都不來,合議庭也不斷請她所委任的告訴代理人律師團轉達,若不想跟被告碰面,合議庭願安排單獨的庭期。但對於合議庭的好意,始終消極拒絕。高院強調,本案合議庭「實在用心良苦」,希望聽聽被害人的意見,「但不得其門而入」。

至於小燈泡母親批高院開庭沒先通知,高院則解釋,16日召開的被告延押訊問庭,僅調查被告有無延押事由與必要,沒有審理犯罪事實、訊問證人或提示證據,所以無須通知被害人、告訴人出庭。

(李遊博/綜合報導)

在愛中竭力追求真理,重視媒體對家庭及年輕人的影響。支持風向新聞,♡ 捐款連結:

http://lovecom.org/donate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好友人數

 

愛傳協會(02-236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