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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女嬰遭母與同居人虐死、剪屍滅跡 狠母判17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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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如此狠心?台中一對同居的許姓、蘇姓男女,聯手虐殺女嬰、並以利剪「剪屍」滅跡;協助棄屍的蘇女直到警方上門時崩潰認罪,直呼「我是沒有人性的媽媽」。此案去年5月一審時,各判兩人20年徒刑。但台中高分院認為一審量刑「比殺人罪還重」,有過度量刑之嫌,二審改判蘇女應執行17年6月、許男17年8月;許男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全案在今年1月21日定讞。

回顧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在2011年11月間,從事酒女工作超過10年、曾有過2次婚姻關係的蘇女,跟不明酒客發生關係後產女,隔年2月,蘇女結識接送馬伕許嘉倫,兩人並同居。同年7月,台中市社會局家暴中心接獲通報,指該名女嬰疑遭虐待,社工前往訪視,發現女嬰顴骨上有瘀傷,通報列為高風險家庭;沒想到多次訪查後,兩人行蹤不明。

這名有多項前科、且有暴力傾向的許男,因為不滿女嬰哭鬧,經常半夜毆打,甚至把女嬰吊掛在牆上掛鉤呼巴掌,平日則養在「貓籠」中,女嬰如不停哭鬧,還會連人帶籠丟進浴室。

2012年10月間,許男看到女嬰將手指含在口中,讓他感到不悅,竟強將女嬰的手塞進她口中數十秒才取出,女嬰出現呼吸困難、抽搐等症狀,但這一對男女卻擔心送醫會被調查,並擔心許男吸毒犯行曝光,竟眼睜睜看著女嬰抽搐4個小時後死亡。之後兩人竟燒了熱水淋屍,再以利剪「剪屍」丟棄,內臟則煮熟丟進馬桶沖掉!但由於剪屍過程太過驚悚,蘇女事後常夢到拿著剪刀剪女嬰五官時,眼珠滾落掉下來的畫面,讓她從沒睡好過。

2015年10月間,蘇女突然主動打電話給社工,表示自己有一個1歲大的女兒養不起,請社福機構安排出養;社工在詢問當時那個11月大女嬰下落時,蘇女語焉不詳、無法交代,社工察覺有異因此報案。

此案遭台中地檢署依照殺人等罪嫌起訴,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遺棄致死罪、損壞屍體罪將2人各判20年。但許、蘇不服提起上訴,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法官認為一審針對遺棄致死罪部分判刑18、17年,刑度明顯比殺人案還高,有過度量刑之嫌,因此改判許17年8月、蘇17年6月。判決出爐後,蘇女未上訴,因此先入監服刑,但許男堅持上訴最高法院,如今被駁回,全案定讞。(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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