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

邀男學生共浴口交判5個月、緩刑4年 狼師:沒考慮到他未滿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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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時候直覺他未滿18歲,但沒考慮到他未滿16歲……」一名狼師猥褻男學生,結果竟以這樣的理由辯稱自己的犯行!讓網友看了直搖頭、紛喊扯到爆!

綜合相關報導,在桃園市有一名國中的何姓生物代課男老師,趁著將男學生帶回家裡輔導課業時,除了邀約男學生一起洗澡外,甚至對男學生舔胸、口交。事情曝光後遭家長怒告,法官審酌這名老師與家長達成和解,且罹患思覺失調症,符合減刑規定,判刑5個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據報導,根據判決書,這名32歲的何姓男子在2014年4月,對這名當時已升國三的男學生伸出狼爪。原來這名受害國中生在國一時曾被和男教過,案發時,他正準備國中教育會考,因此透過臉書向何男請教生物科問題。

何男多次約出男學生解答,沒想到,在同年6月8日晚上8點多,他將男學生帶回自己住處,除邀男學生共浴外,更進一步趁機對他舔胸、口交,事後被家長發現後提告。

報導說,何男供稱,自己跟男學生是「合意」,沒有強迫對方,甚至辯稱「我那時候直覺他未滿18歲,但沒考慮到他未滿16歲。」但男學生則表示,自己臉書有寫明出生年月日,加他臉書好友的都知道他幾歲。

被提告後,何男也坦承犯行,並與被害男學生及家長達成和解,法官考量他沒有前科、且罹患思覺失調症等情,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對此,有網友質疑,有思覺失調症可以教書?另有網友感嘆,這社會的狼師多到無法想像!「而且只判五個月還緩刑,難怪都不想告!因為告了也不痛不癢!」(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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