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

提案性平委員會需有3/1以上之家長代表 市議員批台中教育局卸責搪塞、拒聽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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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23日審查議員提案「台中市性別平等教育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有議員要求政府必須邀請兒少專家學者參與課綱設計與規劃。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表示,依據國民教育法規定,訂定課程綱要及審定教科書之權責屬教育部,地方目前沒有權限,將向中央反映議員意見;另外,針對議員提案學校性平委員會須有3分之1以上之家長代表,恐降低專業領域人才比例,建議再審慎評估。

公民捍衛台灣大聯盟臉書「捍衛民法972 一同護家救妻兒」粉專發文指出,台中市議會三讀通過「國中小有爭議性平教材不得使用」!但2月開學後,有許多家長發現全市國中小學校,仍使用「性別光譜」具爭議的教材。台中市議員李中等人,提案制定「台中市性別平等教育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經23日冗長討論後決議,由教育局提出相對應草案送議會後,再行討論。

台中市議員黃馨慧指出,「台中市性別平等教育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經她與14位議員連署,送法規委員會一讀會討論;本草案計有8條,主要為杜絕不合宜教材及活動進入校園,依照「兒少法」第41條精神,應該邀集兒少領域專家學者代表參與課綱設計與規劃。

黃馨慧表示,訂定本自治條例草案初衷,在於國中小學校性平教材為一體適用,但目前社會有許多家長並不想讓孩子太早接觸「性」、「同性」等多元性別教育。台中市議會雖然已經有三讀通過「具爭議性教材不得使用」,但所謂「爭議性」指的是家長對孩子學校教育的選擇權。

李中則說,市府既已知道,不是所有家長都能接受「多元性別」教材,應該給予尊重,審議草案時,不是只用「牴觸中央法規」來搪塞、拒絕傾聽民意。

公民捍衛台灣大聯盟回應,教育局不斷卸責給中央,台中市民呼籲有爭議的部份,讓家長們推薦更合適的專家學者,含不同領域但有教育專業背景,而非全是所謂的性平領域專家學者,希望讓台中市的教材是在課綱允許的範圍內,也是家長可放心接受的。

台中市教育局則說,對於議員提案「性別平等教育自治管理條例草案」,共計8條條文,重點包括:地方政府應邀集兒童及少年事務領域之專家學者和民間團體代表參與課程綱要之設計與規劃、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須有3分之1以上之家長代表、性別平等之教材及活動須先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實施等。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依據國民教育法規定,訂定課程綱要及審定教科書的權責屬於教育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無權限。另外,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成員須具備校內行政職權、課程教學評量之專業、防治調查處理本法案件的專業等背景,且該委員會尚需聘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為委員,以符合學校所需。若規定家長代表須超過3分之1,恐使性平委員會專業比例失衡,並造成小型學校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籌組運作困難。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尊重議員對於中央法律的補充意見,將透過各種適當場合向中央反映議員意見,並期望在法制基礎上,共商穩定且健全的方式,兼顧教育價值、學生學習權益及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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