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社會要聞

父母離異創傷 女兒心智年齡停在1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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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出現一名年約30歲的女子,就讀小學的時候遭遇父母離婚,因為太過思念父親,導致她的心智年齡始終停留在10歲。廿年後,這名女子決定訴請父親付扶養費,父女倆在法庭上重逢見了面,女子抱著爸爸哭喊:「爸爸,我好想你!」,最後,法官裁定,這名父親一年要和女兒見4次面,並且每個月付給她4000元贍養費。

根據法院判決指出,這位30歲的女子,年幼的時候原本全家和樂融融,常和父母親一起出遊,不過,十歲的那一年,父母因為爭吵決定離婚,她交給母親來扶養。雖然,父親在離開之前,曾經對女兒說過「我會回來看妳」,但從此失去了音訊。

這名女子,因為太想念爸爸,每晚都把和父母出遊的照片,抱在胸口才能入睡,一開始被母親發現後,母親以為女兒只是太想念父親,沒想到,女兒後來竟然不想上學,在學校還出現拒絕學習的現象,而且情況愈來愈嚴重,就算去看醫生也沒有改善,最後辦理休學,小學沒唸畢業。

女子的母親不忍心,想把前夫找回來,卻始終沒結果,才決定透過法院的力量,由女兒對父親提出給付贍養費之訴。這名女子的父親,已經從屏東搬到中部再婚且另組家庭。

少女出庭的時候,在庭上看到20年未曾謀面的父親,立刻跑過去抱著父親,並大聲哭喊:「爸爸我好想你!」庭上的法官、律師、書記官、通譯及女子母親見了這一幕,全都被感動到紅了眼眶。

法官裁定,這名父親一年要和女兒見4次面,每個月並付4000元贍養費,但父親不能接受,表示自己還有兩個讀大學的孩子要養,收入有限。雖然女兒表示,看到父親很高興,贍養費「沒關係」,但法官看不下去,認為「你的孩子還能就讀大學辦助學貸款,但你女兒因你們夫妻離異受到創傷,心智受損只有10歲,連繼續念書的機會都沒有」,父親才接受裁定。

屏東縣屏安醫院院長黃文翔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一般小孩因父母離婚出現創傷後症候群,通常會隨時間愈來愈淡薄或消失。臨床上因為父母離婚導致子女智力停滯,情況相當少見,建議女子進一步接受醫院治療,或許情況可以獲得改善。(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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