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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人權法院裁定 僱用代理孕母收養將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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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歐洲人權法院判定一對義大利夫婦3萬歐元賠償金。據悉,該夫婦透過俄羅斯代理孕母得子,兩人將他帶回義大利註冊時,因血緣關係不明遭到政府拒絕,兩人因此上訴到歐洲人權法院。

根據義大利The Local報導,2011年3月一對義大利夫婦透過俄羅斯代理孕母生子,當夫婦帶著新兒生回義大利申請出生證明時,該國政府拒絕承認並展開調查。

義大利法院發現,新生兒與夫婦兩人並無血緣關係,兩人僅是使用「訂購流程」訂購了一個嬰兒。代理孕母公司隨後也承認,當事人可選購精子或卵子,該公司再僱用一位代母就完成了借腹生子的流程,這類的商業行為在俄羅斯並不違法。

不過在登記時,義大利法官發現夫婦已違反國際收養標準,且嚴重侵犯兒童的權利,故暫時將小孩送往兒童之家,並委託俄羅斯尋找代理孕母。判決一出夫婦兩人不服提出上訴。

對此,位於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 court)的歐洲人權法院以五票對兩票,贊成義大利法院作法。法院認為,買方及兒童之間的沒有血緣關係而是買賣關係,已侵犯兒童的人權。法院更進一步表示,未來兒童長大後也將有充份的理由反抗他們的買家。

根據梵蒂岡廣播電台報導,歐洲人權法院更是裁定,透過代母產下與收養者沒有血緣的嬰孩,不得被認定親子關係,意即基因檢測仍是鑑定親子身份的重要依據,同時也譴責代理孕母的商業行為。

對於這項判決,義大利公教法學協會代表巴錫(Vincenzo Bassi)教授表示:「判決確立了一項原則,唯有透過血緣關係,才能自動確認親子身份。」這項結論得來不易,特別在去年10月比利時籍歐洲理事會議員德薩特(Petra De Sutter)要求歐洲各國認可代理孕母行業。

但對於同性戀者生領養的權利,歐洲人權法院卻有不同的解讀。根據Life Site報導,法院坦承在考量同性伴侶領養時,可能削弱兒童的權利,例如失去生身父母及改變家庭結構。持不同意見的法官認為,家庭是公民暫時的住處,至於雙親的性別對孩童並沒有任何影響。然而反持者卻表示,孩童與大人同樣都有人權,其定義應是保護弱勢族群遠離剝削,現在卻被作為解放個人慾望的工具。

最後,義大利政府也公開向歐洲各國呼籲一同抵制代理孕母行業。之前孩童被寄養在兒童之家,2013年已出養另一個家庭,並沒有「歸還」給買家。(謝婷婷/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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