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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破產也要守護宗教自由 老婆婆拒提供同志婚禮鮮花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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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美國華盛頓州一位經營花店的70歲婆婆,因拒絕為一對男同志提供婚禮服務而被判歧視罪名成立。去年,當地高級法院宣判,婆婆現須先繳付1,001美元罰款,還須承擔所有法律費用及對控方作出賠償,婆婆不滿提出上訴。15日華盛頓最高法院針對此案再度開庭,庭外則擠滿老婆婆的擁護者,為她加油打氣。

涉案婆婆巴倫尼(Barronelle Stutzman)是一名基督徒,在華盛頓州麗晶(Richland)經營花店。2013年,羅伯特.英格索爾(Robert Ingersoll)和柯特.弗里德(Curt Freed)這對男同志請求巴倫尼為他們的婚禮提供服務。羅伯特為該花店的忠實客戶,與老婆婆的關係良好,但由於宗教信仰,對於羅伯特的要求,婆婆只能委婉拒絕,並介紹羅伯特到其他的花店。

後來,羅伯特將事件分享到社交網站上,引起了華盛頓州總檢察官鮑勃.弗格森(Bob Ferguson)的注意。羅伯特在美國公民自由工會(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的支持下聘用律師來控告婆婆,她被裁定歧視罪名成立。

去年2月,華盛頓州本頓縣高級法院法官亞歷克斯.埃克斯特羅姆(Alex Ekstrom)裁定,婆婆現須先繳付1,001美元(約3.2萬台幣)罰款,並承擔控方所有法律費用,以及向他們作出賠償。代表婆婆的律師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克里斯汀.瓦戈納(Kristen Waggoner)申請上訴,全案暫緩實行,直到上訴有判決為止。

事實上,宣判翌日華盛頓州總檢察官弗格森向婆婆提出和解方案,只要婆婆付2,001美元(約6.4萬台幣)及同意為同志伴侶提供服務,之後即既往不咎。但婆婆表示,和解即代表她像猶大一樣出賣耶穌,她絕不會為了救自己而出賣耶穌。

其律師克里斯汀事後在一份聲明中說,「今天的判決確認了法庭先前的決定:婆婆須為自己的信仰而付罰款,並且放棄她的自由和良心。華盛頓州總檢察官和ACLU所發出的信息非常明確:交出你的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權利,否則你個人生活和事業將會被摧毀」。婆婆指出總檢察官不明白什麼是真正的自由。她說:「這場官司所爭的是自由,不是金錢」。

本上訴案件於本月15日於華盛頓最高法院開庭,場外擠滿了老婆婆的支持者,為她加油打氣。老婆婆於開庭結束後表示,她贊成傳統家庭,認為婚姻是很神聖的,她只是堅守自己的信念,並非針對客戶個人性傾向而不願提供服務!支持她的民眾表示,一般商家拒賣東西給顧客也不會被告,而只因對方是「同志」,就被冠上歧視之罪,還因為這樣吃上官司而可能破產,是否太不公平?!況且老婆婆已經介紹控方其他店家,一定得強迫一個遵守其信仰一輩子的老人家去背棄她的良心為他們提供服務嗎?(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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