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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校方疏散不當「判過失」 日東北大地震家屬獲4億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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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日本東北311大地震,及其伴隨而來的海嘯與餘震所引發的大規模災害。其中,遭到海嘯重創的宮城縣石卷市立大川國小有七十四名學童及十名教師罹難,其中有二十三名學童家屬以校方疏散不當提出訴訟,要求每人賠償一億日圓,總額達二十三億日圓。仙台地方法院二十六日宣判原告勝訴,命令宮城縣和石卷市賠償十四億二千六百萬日圓(約合台幣四億三千五百萬元)。

根據日本放送協會(NHK)指出,在東北大地震中,大川國小是在學校管理下死亡學生最多的一所學校。原因為何?據研究與其地勢有關。北大川是東北地區第一大河,河口延接海岸。對岸地勢較低的大川國小,當地震來臨時,她們依防災疏散,將孩子全集中在操場。沒想到,海嘯順著北大川,帶來巨大浪潮,沖走百分之九十五等待救援的學童、師長,有8成的人死亡或失蹤,幾乎等同滅校。

宮城、岩手和福島三縣的教育委員會表示,在震災相關判決中,校方依規定帶領學童到指定地點避難卻被法官認定「有過失」,這是首例。

大川國小距離海岸線大約四公里,311地震發生時間為下午2點46分,海嘯來襲時間為3點37分。校方原有充裕的時間安排避難,但地震發生後,校方遵守避難指示,將全校學童集合在操場等候了大約五十分鐘,直到三點半時老師從廣播聽到六到十公尺高的海嘯來襲,才慌張地帶領學生到別處避難。

當時距離海嘯抵達大約還有七分鐘,但老師們太慢且錯誤判斷情勢,導致所有人被海嘯吞沒。事後,罹難學童的家屬認為校方應對失當,家屬指出,大川國小旁邊有一座山,如果從校園爬上這座後山,只需一分鐘,也其高度而也足以躲過海嘯,但校方卻引導學童到較遠且地勢較低的地方避難。

家長同時也指控縣府及市公所指定的避難高地僅有七公尺高,根本無法躲避高達兩層樓的大海嘯,若學童聽從指示,等於是叫他們去送死,因此,有23位家屬集體對市公所及縣府提訴求償二十三億日圓。

訴訟過程中,辯方主張,因該校從未發生海嘯受災紀錄,所以並未設定為海嘯警戒區,而且學校後山可能發生土石崩塌及土石流,因此其指定的避難地點並無不合理之處。

仙台地院法官指出,老師帶領學童避難時已能預見海嘯來襲,但卻帶領學童前往不適當的地點避難有其過失,判決家屬勝訴。不過,根據民眾看法,校方只是照規定動作,當時他們也是認為那樣做才有求生的機會,不能去多加責怪。(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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