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聞

傻眼!論壇PO賣淫訊息 加註「18禁」竟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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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種事?!有兩名女子透過網路論壇張貼露骨的性交易訊息,遭員警查獲後,檢方依違反兒少性交易條例起訴。不過,新北合議庭認為,該論壇有分級,成年人的性交易廣告,不算兒少條例的範圍,加上嫖客都是成年人,沒證據以未成年者為對象,依此判決無罪,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姓、湯姓兩名女子先後在該論壇PO出「冷冷的冬天,快來找年輕本土…紓壓」、「火熱熱溫暖你的心…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不偷不搶…」等訊息,附加露出胸部、張開大腿等照。

之後員警佯裝男客、透過LINE聯繫,前往女子工作室,查獲男客剛與女子「辦完事」;檢方依違反兒少性交易條例中的「刊登使人為性交易訊息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2人分被判刑。陳女與男客性交易部分,由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但陳、湯堅稱「純按摩」提起上訴。

據報導,男客供稱,自己一看就知道是招攬從事性交易,收費又高於按摩行情;合議庭因此認定是性交易訊息。報導也說,合議庭也認為,兒少性交易條例是以保護兒童及少年為目的,若因該條例的規定,讓成年人間性交易廣告也構成犯罪,已超出其目的,也會產生成年人間性交易行為僅違反社維法,但鼓吹此行為言論,卻構成刑罰犯罪的荒謬現象;合議庭認為應將成年人間性交易廣告,排除於該條例適用範圍。

合議庭指出,該論壇有網路分級制,網頁會跑出未滿18歲不得瀏覽對話框,縱使無法確實過濾年齡,但不能將網路管理者責任轉嫁給兩女,且其中的陳姓女子去年也PO過類似訊息獲不起訴,沒證據以未成年者為引誘對象。

不過,家長們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認為這個樣子怎能保護孩子?

另外,隨著現在網路普及跟智慧手機發展快速,幾乎人手一機,色情業者也搭起順風車!幾乎不少論壇、諸多通訊軟體、交友APP也都遭色情入侵。

根據相關報導,色情應召業者以前最早是透過網路匿名的「聊天室」進行經營,不少都是「假交友、真援交」,當然,也有人因此遭受詐騙。

由於時下許多通訊軟體、交友APP盛行,甚至有人形容這些軟體都成了所謂的約砲神器,也有色情業者直接開設帳號,隨機加入好友,再透過性暗示明顯的字詞、圖片甚至影片來招攬尋芳客。警方就曾查獲有應召業者利用手機LINE群組,直接發送火辣性感照,直接攬客消費。(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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