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聞

丟錢兩樣情/貪警侵占現金 暖警PO臉書急尋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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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峽北大派出所警員顏嘉賢,在臉書上PO出一張照片,內容是民眾在18日拾獲的一個土黃色薪水袋,,裡面裝了8000塊現金,上面寫滿密密麻麻的支出明細。員警發文:「您急,我們比您更急,因為上面記錄的每一分錢,都是生活基本的開銷,…。如果您有遺失這個信封袋(內有大量現金),請趕快跟我們聯繫。」,兩天之後物歸原主。

信封的所有人,在袋子上寫下每一筆開銷,包含月子中心5000,爸爸拿5000,網友也幫忙找人,認為可能是辛苦的上班族丟掉薪水袋,心裡面一定非常著急。PO文一出引發熱烈轉貼,20日當天,,一名43歲張姓女子,開著黑色保時捷Cayenne休旅車,帶著小女兒現身北大派出所,認領這個薪水袋。她透露自己和友人合資開設貿易公司,非常謝謝北大派出所和網友協助,但不願曝光也不便透露全名。

有讓人暖心的警察,竟然也有員警將遺失物占為己有!新北市中和派出所一名劉姓員警,今年三月受理報案的時候,將民眾撿來的皮夾及四千元現金,放進自己口袋,結果被檢方依貪污罪的「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起訴。

早餐店老闆當時撿到皮夾後立刻送到派出所,3月9日當天,一名莊姓女子說他丟掉皮包,老闆說已經交給警察了,但莊姓女子到派出所卻查無受理紀錄。經過督察室調查之後,才查出皮夾被劉姓警員拿走。

眼見紙包不住火,劉姓員警第一時間卻辯稱「以為失主不會回來拿,把皮夾丟進垃圾桶了」檢方第二次開庭時,才承認拿走皮夾,還說「大家都這樣做」。劉姓員警原本觸犯的罪名可處五年以上徒刑,但因繳回4000元及皮夾,加上侵占財物在5萬元以下,檢方認為犯罪情節尚屬輕微,將建請法院減輕其刑。(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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