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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批准同婚 近6成人民不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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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憲法法庭日前以6票對3票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化,成為拉丁美洲賦予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之一。

哥國憲法法庭4月28日在一項判決中,以首度批准同性伴侶,能夠像異性伴侶享有婚姻的民法權益,包含夫妻養老金、共同財產管理、繼承財產及醫療等福利。只是對於婚姻裡象徵重要的權利,政府目前為止仍是堅守立場。

首席大法官柯利亞(Maria Victoria Calle Correa)告訴法庭,多數法官認為,同性之間結婚並未違法憲法秩序。法條通過同時,LGBT(聯合國性傾向與性別認同議題)人權團體聚集在場外揮舞著六色旗慶祝,其中25歲的大衛(David Alonso)對著大喊說:「愛最終還是勝利。」

儘管哥國內政部長克里斯托(Juan Fernando Cristo)表示,婚姻平等是國家展現多元包容性的施政成果。然而,這只是單方面的聲音。總檢察長奧多涅斯(Alejandro Ordóñez)感嘆法院的判決說:「現今婚姻及家庭所包含的真實意義都將瓦解。」,並計劃推動憲法改革禁止同性婚姻。

同性婚姻爭議尚未平息,2015年11月憲法法院裁定同性伴侶擁有撫養小孩的權利,無論小孩是不是他們的親身骨肉,都能辦理領養。但參議員莫拉萊斯(Viviane Morales)也將提出公投法案,要求政府允許哥倫比亞人民以投票決定同性伴侶領養法條,讓政府聽見全國人民的心聲。

根據哥倫比亞首都波哥大某間大學一項調查數據也顯示,波哥大的居民有70%反對同性婚姻領養制度,其中57%不贊成同性婚姻。

在所有拉丁美洲國家中,首先墨西哥在2009年同性婚姻合法化,不久之後,其他國家也陸續跟進,目前已有4個國家合法。然而,據調查許多拉丁國家人民支持同性婚姻不到五成(巴西45%支持、智利46%支持),巴拉圭則高達80%反對同性婚姻。(江呈亨、謝婷婷/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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