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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草案出爐》20歲前禁抽煙 電子菸全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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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31)日是世界無菸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修法有兩大重點,一是跟進美國,將合法抽菸年齡門檻從18歲提高至20歲;二將所有以尼古丁取代菸草為原料的產品通通納為「菸品」,更將電子菸、加熱菸等新興菸品歸類為「類菸品」,並明訂全面禁止「類菸品」製造、輸入、販售、供應。

國健署署長王英偉表示,在國內有超過82%吸菸者在20歲前就開始吸菸,有鑒於美國已於2019年12月立法通過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滿21歲、新加坡也已從目前的18歲分三年逐步調高到21歲,泰國提高至20歲,因此跟進,將合法抽菸年齡從18歲提高至20歲;另首次將「類菸品」字樣入法,明文禁止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展示及廣告,違反者最高罰緩金額從5萬提高至5000萬元,致力杜絕電子煙及其他類菸品對於國民的健康危害。

根據國健署「108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去年全台青少年紙菸吸菸率10年來首度攀升,推估全台有逾8萬名青少年吸菸;電子菸使用率也從增加逾50%,推估有5.7萬青少年使用。

 

全美去年有530萬青少年   身陷電子菸危害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美國2010年開放成人使用電子菸,導致2019年全美有530萬青少年身陷電子菸危害中,更造成至少68人證實死於電子菸相關肺傷害。

王英偉表示,由於去年美國不斷出現因電子煙出現嚴重肺部傷害個案,全世界對新興菸品的重視提升,2019年我國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4.2% 較107年增幅超過5成,「修法時程希望越快越好」力拚菸害防制法草案能在立法院本次會期通過。

為確保國人於室內公共場所能免於二手菸危害,增訂酒吧、夜店未設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室內吸菸室者,為禁止吸菸場所;刪除半戶外 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9時以後開始營業且18歲以上始能進入視聽歌唱場所,不受禁菸限制規定。

(記者畢翠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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