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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接受同志婚禮業務 美基督徒夫妻告明尼蘇達州政府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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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明尼蘇達州基督教製片人所成立的視覺影像公司,被該州政府單位告知若他們不同意拍攝同性婚禮影片,將不准他們涉及婚禮攝影產業。兩位製片人一狀告上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的第8巡迴上訴法院提起訴訟,質疑該州的法律違憲,迫使他們製作與其宗教信仰相違背之視頻。

根據《CBN》報導,這兩名製片人卡爾.拉森(Carl  Larsen)和安琪.拉森(Angel Larsen)為夫妻檔,他們共同創立望遠鏡視覺影像公司(Telescope Media Group),他們希望可以觸及婚禮攝影這塊業務。但政府官員卻表示,以州的「人權法案」規定,該公司必須拍攝同志婚禮及製作宣傳同志婚禮的宣影片,才得以接婚攝業務。

「政府不應該以罰款和監禁威脅有信仰的電影製作人,迫使他們製作違反其信仰的電影」為其辯護、來自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的傑瑞米·特德斯科(Jeremy Tedesco )說道。「卡爾和安琪都是說故事的人,他們從編劇、進行採訪、捕捉鏡頭,挑選音樂,編輯等等,所做的這些都是為了宣傳他們所信仰的宗教理念 」。

傑瑞米表示,美國最高法院在傑作蛋糕店一案,以7比2裁定政府必須尊重無數美國人的信仰 – 那就是婚姻為一男一女之結合。他補充,第八巡迴法院應重新審理拉森的訴訟和命令國家停止強迫拉森夫妻宣揚違反他們信仰的婚姻信息。

拉森夫妻其實於2017年曾提起上訴,挑戰法律違憲,但下級法院駁回了他們的案子,這促使這對夫婦向第8巡迴法院提起上訴。

根據報導,違反明尼蘇達州人權法的處罰包括:向國家支付高達25,000美元(約新台幣779000元)的民事罰款及懲罰性賠償金; 最高1000美元(約新台幣31000元)的刑事罰款; 甚至長達90天的監禁。(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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