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呂秀蓮重批同婚釋憲結果才是違憲 大法官應對全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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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副總統呂秀蓮15日針對目前蔡英文總統施政的情況做出批評,呂秀蓮在公布的影片中,從過去蔡英文上任以來許多重大爭議政策的推動,舉凡一例一休、針對軍人的年金改革、同性婚姻等現象做出批評。其中對於同性婚姻,呂秀蓮強調她不認同現今執政黨的推動方式,「大法官不應該走在立法院前面,」她認為大法官不應該針對「未立法」的情況宣告違憲,「大法官應該對全民道歉。」

面對同性婚姻的推動,呂秀蓮表示,在推動過程中她表達好幾次,「可以體諒全體人口當中有百分比不多,但也是相當可觀的人,是屬於第三性,沒辦法像一般男性女性、還有第三性,尊重他們的權益。」但回到同性婚姻的狀況,她說,「我們要讓他合乎民族、現代化的標準,要讓更多人吸收、反省,需要一個過程。這個社會教育絕對比法律更重要。」

同婚釋憲應屬無效

呂秀蓮認為,即使是法律的修法,「立法院是立法單位,應該走在司法單位之前,」因為司法是執法單位,她質疑,「我們大法官為什麼急衝衝的做成決議,宣告民法無效?坦白講,大法官會議的這個決議,有很多人認為會議的決議,解釋文才是違憲。」

大法官應對全民道歉

呂秀蓮表示,因為民法親屬篇是民國19年在中國大陸制定的,在那個年代到現在,「所謂同性婚,根本沒人談起。當然有人很可憐,第三性有人受到不公平待遇,這是歷史共業。」

而回到釋憲的原則,呂秀蓮說,大法官會議要宣告法律無效,是針對具體規定的法律條文來審判,不是針對法律沒有規定針對宣布無效,「我覺得大法官應該針對這點跟社會道歉。民法親屬篇有規定男女締結婚約,但也沒有拒絕同性不可以,沒有這樣的規定。」

立法應在司法之先

「沒做的事、沒寫的條文怎麼能說他違憲?」呂秀蓮表示,大法官不應該走在立法院之前,同婚本來就在立法院要討論的事情,立法院是民意機關,應該立法走在司法之先,「這件事情,教化在後、法律在前;而且司法在前、立法在後,整個程序都錯了。」

呂秀蓮說,面對同性婚姻準備推動立法,有些不明份子一定會藉機挑釁,她認為8月份同性婚姻的立法過程會對蔡英文造成傷害。她再次強調,關於同性婚姻的立法,「執政的人應該在立法前應該在事先做好宣導、說明跟正確觀念的指導。我擔心8月份這波對蔡總統的傷害也不輕。」(馮紹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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