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不買愛心筆就抓小孩? 網友:直接報警

[adrotate banner="32"]

寒假到了,許多學生開始找短期打工,就有不肖業者看準時機,拉攏青少年在熱鬧街頭以幫助就學為由強迫推銷「愛心商品」,讓民眾不堪其擾,報警處理;日前就有民眾在網路爆料平台《爆料公社》表示,自己帶著小孩到嘉義的某菜市場也遇到強迫推銷的業者。

有網友在《爆料公社》中發文表示:「早上帶小孩去菜市場,遠遠就看到有人在賣愛心筆,當下就帶著小孩繞道;後來小孩說想吃爆米花,於是停下來買,那個人立馬靠過來問我『要不要買筆?』」該網友立刻回答:「不需要筆。」沒想到,那位銷售人員趁著該網友在付爆米花錢的時候,竟然動手拉住該網友的小女兒,且不斷慫恿小女兒說:「叫媽媽買筆!」該名母親看見銷售人員的舉動,便動怒,「我就很生氣罵他說:『都說不需要了,你還動手拉小孩!』『那如果我女兒跌倒受傷你要負責嗎?』他才放手走掉。」

沒想到這名銷售人員仍不放棄,「後來我們去買其他東西,他又跟上來、伸手要拉我女兒!我就拿手機假裝要錄音、報警,他才走掉、邊走邊碎念。」許多網友看了紛紛表示,「愛心兩個字的格調都被拉低了」、「我會直接報警喔!他抓小孩的行為,我可以合理懷疑他要對我的小孩怎麼樣吧?」、「這我會不讓他走,然後立刻報警」等。

其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8 條之規定:「強買、強賣物品或強索財務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官網也提醒民眾,如在推銷商品,以強迫手段強賣物品時,可能涉及本法,警察機關自得據以調查法辦,請民眾在接下工作時注意,這樣的銷售手法已經觸法,切勿以身試法。

(謝以慈/綜合報導)

在愛中竭力追求真理,重視媒體對家庭及年輕人的影響。支持風向新聞,♡ 捐款連結:

http://lovecom.org/donate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好友人數

 

愛傳協會(02-2369-1336)